苗圃转租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愿将 处承包 亩租赁 给乙方从事苗木生产经营活动,现就土地租赁事宜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费:租赁费一年一次清,即乙方于每年 之月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年租费 元(按每年 元亩计算)
三、在租赁期问,乙方享有苗木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并保证在不改变协议耕地用途的前提下,自主进行政策性苗木经营生产活动,修建必要的简易灌溉、道路、管护设施,享有本村己建道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权。
四、协议补充条款
1、在租赁期间,该处土地若发生被国家(或集体组织)征占用,本协议自动终止。但乙方享有租赁年限内同家(集体组织)对地面附着及土地政策性补偿。无特殊因素,甲方不得阻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所有经营成本费用均由甲方负责退还赔偿。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并保证甲方土地原有界址的完整性及土地的原有耕作性等。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若乙方继续租赁,土地租凭价格另议,但同等价格乙方享有优先权。若不在租赁,乙方须将土地恢复原状后再交还给甲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本村委会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苗圃转租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为繁荣和发展市场经济,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现将甲方本村岩头山花木场承包给乙方经营、培育苗木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标的物:
甲方花木场土地一宗,座落在东莞市塘厦镇石谭埔村岩头山,土地总面积为 亩。
二、地面附着物
场内地面附着物:砖混平房1栋共4间(门窗齐全完好,房顶无漏雨),大门、围墙、简易厕所齐全配套,压水井1眼。
三、承包单价
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按 亩计算),每年合计人民币: 元。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每年 月 日缴纳承包款(现金支付)。
六、约定事项
1、承包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承担承包土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其与承包土地有关的各种纠纷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积不得减少,承包期满如数交还甲方( 亩)。
3、承包期内,乙方有保护林地的义务,不得在承包土地内挖沙取土。否则,除由乙方恢复原地质地貌外,并终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地面现有苗木,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以人民币: 元一次性现金购买。
5、承包期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房租费,每年按人民币: 元计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内,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护好现有的深水井设施。否则予以赔偿 元。
7、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甲方,待甲方允许后方可实施。合同期满,乙方建造的不动产一律归甲方所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8、承包期满,乙方如数交换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着物,如有缺失、损坏等,均由乙方赔偿。乙方如需继续承包,在同等价格及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苗圃转租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乙方由于茶苗培育的需要,经甲方同意,租赁甲方的土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达成一致。签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土地地处广东省 ,面积50亩。
第二条:租赁用途茶苗培育,以及其他种植业,在合同期间,不得随便更改土地的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延续合同。乙方享受同样价格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法。每年租金 元。在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的租金。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国家对土地的补贴以及待遇,由经营者享受。甲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五条:合同终止。在合同厉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租赁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六条:合同解除。到期后合同自然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苗圃转租合同范本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租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12亩出租给乙方作苗木基地培护苗木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共 年。若要续约,再签定续约合同。伍年以后,若乙方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当地不超过10%的合理价格计算。
三、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计算标准: 亩地,年租金合计 元,大写:元整。(含两间办公室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 月 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三)该土地上的罗汉松以500元每棵卖给乙方,桂花树以200元每棵卖给乙方,其他苗木无偿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用电单独设表,费用按照当地供电局用电价格收取。
(五)甲方提供相关租金及苗木结算发票办理款项的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 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二)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四)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赁土地内的水井、鱼塘乙方可无偿使用。
(六)围墙、苗木移结束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特殊规定:
(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
(二)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纳租金,超过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执两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