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民工劳务合同范本 篇1
工程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
第一条 乙方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承包范围:本工程的人工挖孔桩,共计 根,成孔直径 900 mm,护壁厚度 150 mm。孔深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全部孔桩的挖孔。
承包方式: 只包工,不包料及设备。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做好监理、业主及地方居民等相关人员的协调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2、 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3、 提供三通一平及由孔内所排出土方的转运。
4、 为工人免费提供住宿、水电等必要的生活设施。
5、 乙方开工后5日内,甲方按每人每天20元及时提供工人生活费。
6、 成孔后,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规定,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2、 按照图纸要求保质保量作业,若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费用。
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浪费材料。
4、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
5、 乙方必需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和深度完成本工程,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深度达不到
6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具一切施工用具,乙方有义务进行保管,如有丢失或者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
7 甲方提供的钻杆钻头等用具数量有限,除甲方提供之外的由乙方自己给予提供。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 发生劳动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 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友好协商解决,不得罢工或打架斗殴,
第五条 劳务报酬、计算方式及支付
1、桩径mm,护壁厚度mm的桩,单价为元/ m3,包含土方石方,如有异
2、工程完工后在桩未验收之前,甲方付乙方所有工程费用的70%,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第六条 工期及不可抗力
1、开始工作时间:,结束工作时间:日历天。如遇特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动乱、洪水、台风、地震、瘟疫等不可抗力事故而无法
第七条 合同文件入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
2、 本合同附件。
第八条 争议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和解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工程发包人: 劳务分包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人工挖孔桩民工劳务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挖孔承包小组
由于人工挖孔桩属地下作业工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责,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班组承包内容及质量标准:
由乙方承包甲方桩基工程 孔桩基人工挖孔桩的施工作业,包括挖孔、扩孔、护壁及制安护壁钢筋、抽水、安装木模、风镐、基岩及孤石爆破覆盖、防护、基岩及孤石爆破清渣、流泥及流砂处理、成孔验收后塌孔处理等各项挖孔桩小组所必须完成和作业内容。乙方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施工,确保进度,质量合格以上。
二、安全施工
1、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就业证、审检计划生育证、随身携带身份证,并按市政府及劳动局的规定办好暂住证、上岗证及有关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若由于乙方工人因未办理以上证件被有关部门罚款处理的,所罚款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现场,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管理规定入场施工,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必要的保险措施,由甲方指定专人登记,每发现乙方一人未戴安全帽或赤脚、穿拖鞋者罚款金额50元,甲乙双方结帐时根据登记表累积金金额由甲方从乙方工资里扣除。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安全施工,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若由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及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所引起的一切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负。
4、乙方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法律包括色情、酗酒、赌博、打架争执等所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罚款100元,并移送法办。乙方钱物自行保管,遗失被盗与甲方无关,发现乙方工人偷窃甲方工具、材料等物者,甲方按该物价的十倍对违反者进行罚款,并开除处分送交法办。
三、承包工期及工价
1、工期为日历天及止,单价按挖孔小组所挖桩孔的实际深度计算,每立方米挖土量为人民币 包干,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追补。计算方式为圆柱形体积公式:设计上口内直径加平均150mm直护壁计算方量。
2、各班组工人必须对组内所挖的孔桩负责至终孔验收合格通过,若发生组内个别孔未完成,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结算,包括乙方组内已完成的孔桩,均无权与甲方结算,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3、各班组工人每天必须对组内的孔桩每根桩至少开挖1米,不得无故停工,施工员每天检查,发现班组没有当天开挖的孔,甲方有权做任何处理,不与乙方做任何结算,且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罚款(每天每人罚100元)。
4、工期顺延依据:中雨以上工期顺延,但班组长必须与施工员当日签证认可,否则不延,小雨天气不延。遇孤石需爆破作业的,班组长当日汇报给施工员、当日安排风钻、第二天安排爆破作业为正确工期,若其中有拖延工期,须顺延时必须与施工员当日办理签证,否则不算延期。
5、付款及结算办法:但必须有足够的进度,桩芯浇灌完成后借至总进度的50%,余款待验收后付清。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具法律效力。
甲方: 桩基负责人(签字): 乙方:挖孔桩小组(班组长签字): 组员:
年 月 日
人工挖孔桩民工劳务合同范本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结合现场地质情况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进行桩的土石方挖掘、砼护壁关模校正和浇筑、垂直运输、水平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抽水、排水、护壁钢筋制作及绑扎、浇筑桩芯混凝土前的孔内清理及现场范围内的材料转运(含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等工作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到达国家合格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部位,
乙方无条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
5.1该工程为单价承包方式,工程单价包括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工人生活费(食宿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管理维修费、安全措施及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费、工伤医疗保险费、相关交通费、因工程需要而产生的抢工抢险措施费及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5.2 承包单价:人民币 元/m3,(大写: )
5.3该工程单价为完全单价,不得调整。
六、工程量计算及结算
6.1工程量计算:挖孔桩按实际挖方量进行结算,但超过图纸部分的塌方或超挖部分均不另外计算。
七、工程款支付
7.1本工程无预付款。每月22日,乙方向甲方上报完成工程量,乙方在次月 10 日前审核完毕,并在其后10 天内支付至审核总值的70%;
7.2竣工验收:土方完工后经监理、业主、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核总值的85%;
7.3竣工结算:本项目工程总完工并与甲方结算完毕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值的100%;
八、甲方权利义务
8.1提供现场临水、临电及二次配电箱;
8.2提供现场围墙及临时道路;
8.3提供乙方现场机械等堆放场地;
8.4提供大门警卫及全部消防设施(乙方材料及现场消防设备保管及
8.5提供现场大门、办公室照明、工作面照明等电源;
8.6对该工程实行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进度关,有权对乙方施工项目的任何部位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督乙方对不合格部位进行无偿修复直至返工;
8.7负责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协调处理地下管线的保护;
8.8开挖前,向乙方提供技术交底。在施工中如发生工程变更,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乙方。
8.9收集汇总乙方的有关技术资料,作好竣工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
九、乙方权利义务
9.1、乙方自行配备抽水设备及低压照明变压器、通风设施、挖桩机具,模板、三级配电箱线缆、照明等设备并自行维修;劳动力满足施工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要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
9.2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写,并提交审核;
9.3施工前负责办理市容、环卫等手续,并承担费用;
9.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和重庆现行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规范、特殊专业有关规定、甲方的创优规划标准及技术交底施工,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控;
9.5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好安全保障工作。在乙方施工承包范围内,如果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无论该事故由什么原因造成,该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并且将向乙方索赔所有的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
9.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施工作业时间、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7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消防、计划生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8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服从甲方作为总包而作出的施工协调处理工作;
9.9严格现场管理,作好文明施工。项目施工中及结束后,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达不到甲方的要求,按甲方核定的造价在工程支付款中进行扣款;
9.10乙方应当为劳务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交纳保险费用,承担劳保事故费用;
9.11乙方应保证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收取工程进度款应优先发放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民工工资影响本合同履行,独自承担法律责任。为保障参建民工的利益,甲方有权替乙方代付拖欠的其民工工资款,工资款在工程支付款中扣除;
9.12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或任何社会宣传媒体做出任何关于本工程宣传报道、竖立标牌、广告及单方面发表技术成果、专利等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事宜,否则将遵守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
9.13 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足够的操作人员、施工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技术不力,人员不够或不听从甲方安排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给乙方工资,余款作为甲方再次组织施工班组的工资额处理,乙方并且无条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退出施工现场。
9.1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熟悉工程现场环境,对施工区域的土石方情况进行有效地分析和了解,并与甲方相关人员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做到过程控制,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保护好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
十、工地代表
10.1甲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10.2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11.1、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乙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1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一周内停工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相应顺延工期,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赔偿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乙方承担停工造成的损失;
11.3由于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在一周内停工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相应顺延工期,甲方不支付给乙方任何赔偿费用;
11.4如遇有地下障碍物,甲方负责处理。处理后垃圾由乙方免费挖运,工期相应顺延。
11.5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甲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11.6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 (工程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甲方一正三副,乙方一正一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发包人(甲方):(公章) 承包方(乙方):(公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