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策划服务协议 篇1
甲方: 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餐饮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严格执行。
一、服务范围及费用标准:
1、甲方为乙方提供:
(1)“上工食府” 江津店主题文化包装;
(2)上工历史发源文图资料的收集,整理。并配合乙方实施“上工食府”品牌的媒介炒作;
(3)市场定位;
(4)“上工食府”开业策划方案;
(5)VIS视觉识别系统设计规划及设计指导。
(6)“上工食府”江津店开业筹备指导;
2、乙方支付给甲方税后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大写 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定,即付策划费总额的80%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交付《策划项目》时,再付余额20%人民币 (大写 )元整;
3、甲方提供《收款收据》作为乙方的付款凭证。若乙方需要甲方出具发票,则由乙方额外支付税额。
三、合作期限:
上述服务项目的服务期间为 个月,自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按手印/盖章之日起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上工食府”.江津店”提供开业筹备指导。包括:市场调研;综合经营定位;筹备规划;识别系统建立;装修设计指导;组织及管理,技术团队建设;开业营销;开业庆典方案;模拟及试营业指导。
3、为乙方推荐“上工食府.江津店”总经理1名、厨师长1名、前厅经理1名。店总经理、厨师长、前厅经理的任用由乙方确定,其薪资费用及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
6、为“上工食府.江津店”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定期足额支付给甲方策划服务费。
2、负责为甲方提供个人经营及策划思维。
3、负责主办“上工食府.江津店”开业营业证照,以及疏通店址所在地各类各类社会关系。
4、负责支付甲方或甲方委派人员赴江津指导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生活费等。
5、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所委派人员赴江津指导工作提供工作便利和工作协助。
六、违约约定:
1、本协议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均不能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2、本协议存续期间,若任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将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相关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相关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法人: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乙方:
法人: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年 月 日签订于
餐饮策划服务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价格
1.服务内容:
项目 尺寸 p数 单价 合计
2.协议总额为rmb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须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须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 乙方须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协议规定之工作;乙方须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3.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不同的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
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负责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在甲方向乙方承诺不使用、不传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设计方案基础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个工作日退返全部订金。
4.甲乙双方诚信为本,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年月 日前。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总额即rmb元。
2.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乙方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乙方开户名称: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或通过工商银行现金快速汇款至:工商银行存折号码:0__*郭震
3.若甲方需在本协议规定工作全部完成前提前采用乙方已完成作品,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采用作品之服务收费。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局发票。
四、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特别同意。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餐饮策划服务协议 篇3
活动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一、活动概况:
l、活动名称:
2 、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 ”活动的策划及执行公司,策划(执行)以下内容:
三、费用支付:
1、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预付款。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从乙方处获取活动方案,并对活动要求提出意见。
2、甲方由义务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任务。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进行监督,对重大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更改。
4、甲方应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制定之策划方案,获得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并接受甲方监督。
2、乙方应保证工作质量及工作进度。
3、乙方应忠诚地按照甲方所同意的方案策划及实施活动,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4、如在活动期间发生紧急状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毫不迟延地通知甲方并积极予以协助解决。
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台风、暴雨、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或行政事业性单位禁止活动开展等人为因素,或其他甲乙双方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可预见之情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最终认可确认意见实施制作。如因其它因素要更改或取消制作内容,乙方应提前1-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项目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或完成,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承诺、保证或由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份,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甲方应在活动结束后3天内(含活动当天)支付合同之全部余款,否则视为逾期。逾期付款的,应按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1%的滞纳金。
5、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中途中止协议,应按本合同各项目产生总金额支付赔偿责任。
6、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展活动,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必须先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就本合同提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适格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