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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发布时间:2023-08-02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 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

  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第四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供货商、联营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供货商、联营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 (以下简称 “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当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进货前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上述各款所列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情况要求乙方补充相应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 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标记、标识错误的,应当立即改正,并书面通知甲方对在售商品作相应处理。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遮盖、修改、删除乙方提供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第四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提供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停止销售有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遮盖、修改、删除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供货或联营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权局根据《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等有关规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承租商签约时使用。

  3.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专利、商标、著作权;本合同所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标注的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本合同所称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务。

  4.本合同内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承租商(乙方):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为了执行《北京市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指导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保护知识产权,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及承诺

  甲方承诺: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指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人,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防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信息,同时对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动态监控,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与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共同维护商场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有合法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条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义务

  乙方销售的商品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证明权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权经营的,应当具备有效授权文件;确实不能提供的,应当提供所售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1.商品标注注册商标的,乙方应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商标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2.商品标注专利标识的,乙方应当具备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授权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权的,乙方需查验商品知识产权权属,并取得有关权属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或者以书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货商的有关承诺。

  提供时间:甲方有权检查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甲方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负保密义务,不得将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识产权保护之外的用途。

  第三条 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乙方应当保证其销售商品有关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应当立即改正。

  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商品的知识产权标记、标识错误,有权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改正。

  第四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当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决知识产权投诉、行政查处或者民事诉讼。

  甲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如需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诉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报甲方,如果认为销售的商品侵权,应当及时停止销售相关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销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处或者被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

  第五条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

  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上述损失系由甲方不当行为导致,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甲方违反第二条约定,未承担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第三条的约定,甲方因错误认定乙方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承诺,因销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给甲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提供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相关商品。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正确使用标记、标识,并拒绝改正的,甲方有权暂停销售有关商品。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版权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4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_____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5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 :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6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聘用期间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经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权利或保护形式,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登记。

  “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论文、报告、文件、图画、肖像、产品理念、服务理念、照片、底片、录音/像带和母带、电脑程序、源代码、结果代码、原型、研究数据和文件、样本、日志、报告和其他材料(总称“职务作品”) 。

  二、知识产权归属

  1、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全部属于甲方:

  A. 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B.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C.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两年内研发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D. 主要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材料等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E.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除非乙方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则在乙方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1年内形成的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作品或产品,均属于职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如为甲方合法取得或维持上述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所需要,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有关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承诺,在任何时间,仅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对其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处置。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立即停止对前述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一切使用行为。

  4、甲方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承诺,不再声称是甲方的雇员、或声称具有代表甲方的权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复制、带走甲方拥有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任何文件、资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三、竞业禁止

  1、乙方承诺,在受聘期间,不侵犯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声明,此前未曾与第三方签署过任何包含“竞业禁止”条款的合同; 或者其已与曾经签署“竞业禁止”条款的第三方以适当方式解除了该等“竞业禁止”义务。

  前款所谓“竞业禁止”条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从事甲方现有工作的条款。

  3、如因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连带侵权,乙方应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内,乙方不得参与与甲方有竞争性的本职工作以外的活动(事先得到甲方许可的除外),竞争性活动指从事与甲方现从事的业务相同/类似业务活动,或在与甲方从事相同/类似业务的任何单位任职,包括但不限于以兼职、顾问、股东、董事、监事、合伙人、投资人、提供劳务/咨询/服务等任何形式。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项协议内容,盗取、泄密、侵犯本协议所述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经甲方查实,乙方应为这种不法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供职期间税前工资总额的30%。

  2、甲方有权从乙方在违约事由发生时应得的工资及其它应得收入中扣除上述违约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额低于违约金数额,乙方应予以补足不足部分。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则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同时构成严重违纪,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任何补偿。

  五、其它

  1、本协议可由甲方转让给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当乙方在上述机构之间被调任时,本协议自动被转让至新的聘用单位而无需由乙方另行签署。如新的聘用单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与其签署新的协议。

  2、本协议有效期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全部期间以及乙方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无论何种原因)之后3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服务监督:________________

  为使甲方的技术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工作,为甲方建立并完善专利体系,提高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和产品竞争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合作协议:

  一、 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并竭诚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服务。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申请 □外观设计申请 □变更 □复审 □答辩 □无效宣告 □pct

  专利名称: 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申请号/专利号:________________

  二、 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完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 为乙方专利代理人提供应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专利代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 指导并协助甲方确定专利申请项目,并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保证专利申请质量。

  (2)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内容、图纸等涉密资料要严格保密(包括网络、邮件、书面的方式转交的内容),妥善存档,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对乙方代理人为甲方撰写的非用文书,乙方应采取完全销毁的办法给予销毁。

  (4) 乙方代理人所书写的使用文书应以加密的方式递阅甲方或上报国家有关审查部门。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专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 专利文件撰写及提交程序

  (1) 乙方应在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及有关材料交与乙方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文件初稿的撰写,对需要甲方补充资料的,应在甲方补充资料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文件撰写。对个别较复杂的案件,专利文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

  (2) 乙方在完成专利文件初稿后,应及时交甲方确认。甲方认为应该修改的,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3) 乙方撰写的专利文件需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向有关部门提交,甲方确认以甲方指定技术人员签字为准。

  四、 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1) 费用标准(rmb 单位:________________件):

  a:申请费(含规费):共 ________________件,其中:________________ ;

  b:国内专利检索费: 国外专利检索费(指定国家):________________

  c:维持费、登记费、印刷等费共:________________ ;

  d:年费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其他费用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费用合计: 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为正式代理之日。

  (3) 专利咨询、提供建议及各项知识协助工作不另行收费。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规费和专利代理费后,一般情况一周内提供相关撰写文书,半月内提供受理通知书,经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为保管专利档案。

  五、 违约责任

  (1)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审查意见”或“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因审查未通过导致申请失效,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对“官方审查意见”不做出回复而使申请失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六、甲方乙方的义务和权利、代理费用和违约责任等信息,本合同一式两份,交由双方各一份保管,以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正当权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8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______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 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4.2.2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4.2.3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4.2.4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9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双方就的标志设计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力转

  让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大写),将设计的标志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力转让给甲方,转让后该标志的所有知识产权及展览权、版权、使用权、著作权、转让权等所有权力归甲方所有。

  双方就此标志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设计的标志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尽快安排该标志的注册事宜(为期1个月,以乙方设计的标志交付甲方,甲方签字确认之日计)。

  二、甲方如在注册过程中遇到由于乙方设计方案问题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标志方案。

  三、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如发生该标志和其他公司接近和类似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标志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四、若因标志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手册及前期应用等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此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1

  主办方(甲方):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____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

  2.展会地址:

  3.展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

  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

  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

  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

  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

  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________学报》编辑部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________________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 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_____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_____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________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 _____元千;增刊版面费标准:_____元千。

  稿件数不足_____的以_____计,超过_____不足_____的以_____计。数以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________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_____元千(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_____元千。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学报》编辑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

  知识产权合同协议书精选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范本精选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自主研发的《数字历史馆》产品展开E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

  2.上述产品的说明书、售后服务手册、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同意为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甲方采用委托开发的形式委托乙方为其E软件产品,著作权人须注明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此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此软件著作权,则视为甲方侵犯乙方知识产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交至甲方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提交至乙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3.乙方同意协助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或进行盗版销售,不可拆分乙方软件内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与20________年签署的“委托开发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归属合同范文精选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双方就双方有关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参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责任

  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承办,规则制定及解释权属于_________。

  1.2甲方负责提供其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工具及使用说明,并在预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训。乙方可自愿到场接受培训。

  1.3乙方自愿参加本次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并服从大赛规则。

  1.4乙方自行解决其他有关素材,包括声音文件,歌词和图片。乙方保证素材的选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属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参赛作品和没有提交的作废作品。

  2.保密条款

  2.1本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乙方以各种形式或方式向其关联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应的关联人对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据本条款规定,对有关方在本协议签定前后的行为承担保密义务。

  2.2乙方对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向其透露的技术和商务等方面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书终止之后,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3.其他

  3.1本意向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仲裁均应适用美国法律。

  3.2本意向书以中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6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委托合作协议书精选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7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已同企业即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乙方在为企业工作期间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原材料供应商名单等)、产销策略(市场销售方面的研究情报,折扣或回扣计算表等)、财务数据(价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种明细表等)、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技术、经营秘密信息。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当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加以明示确认,确认方式包括:

  (一) 加盖保密标识;

  (二) 不能加盖保密标识的,用专门的企业文件加以确认,并将文件送达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人员;

  (三) 保密义务人能理解的其他确认方式。

  二、乙方对在职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交换的企业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企业的义务,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即除了得到企业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企业内其他职工或企业的外部业务者如供应商、销售商进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企业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企业或企业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三、企业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被公知但未产生使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从而破坏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属秘密的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以证明该商业秘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对其保管、经手的有关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档、磁盘、实物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得遗失、毁坏、磨损、污染。

  五、乙方同意将其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为了企业的利益迅速向企业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职务发明归企业所有。

  乙方在职期间所开发的与企业工作有关的软件(含代码、技术文档)属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辞职之后________年内所做的与其在甲方任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归企业所有。

  本条不影响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对其所做的非职务发明的权利。

  六、乙方同意为企业利益尽最佳努力,在职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不引诱其他职工离职,离职之前不抢夺企业客户。

  七、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对企业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企业因投资、培训和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同意: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商业秘密。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企业。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或受雇于这样的企业。

  八、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必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办理移交手续,验收通过并由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离职。

  九、乙方同意如违背上述条款内容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

  十一. 本协议书系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商标[注册号:],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美的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菲林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菲林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将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四)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一)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使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四、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四)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有关法律为准。

  八、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

  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

  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

  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医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是甲方聘用的从事岗位的专业人员;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将涉及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商标权和其它形式的知识产权;为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权利或保护形式,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登记。

  二、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论文、报告、文件、图画、肖像、产品理念、服务理念、照片、底片、录音/像带和母带、电脑程序、源代码、结果代码、原型、研究数据和文件、样本、日志、报告和其他材料(总称“职务作品”)特别是,下列作品属于职务作品(非全部):

  三、知识产权归属

  1、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全部属于甲方:

  A.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B.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C.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两年内研发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D.主要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材料等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E.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除非乙方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则在乙方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形成的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作品或产品,均属于职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1

  知识产权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 _ 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立即开始申报。

  账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章)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__年知识产权合同范本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

  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   被许可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主办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展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地址:

  2.展会期限:

  3.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

  我 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

  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

  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号:

  承诺方代表人(签字):

  承诺方(盖章):

  签署时间:

  附件二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第三条 投诉的受理

  一、受理条件

  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

  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

  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第五条 处理决定的执行

  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

  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 月 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大力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落实《某某市专利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__-20__年)》,促进“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和工作开展,推动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某某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单位,配合“某某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活动,提升某某区内高校及科研院所技术创新、专利挖掘、成果转化能力。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开展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某某区内高校推荐乙方为甲方“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技术支撑合作单位;

  2.搜集、调研某某区高校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讲座;

  3.为乙方在某某区内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提供便

  利条件和必要支持;

  4.要求乙方配合甲方为某某区内高校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指导某某区内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5.督促乙方应某某区内高校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市场化专业服务。

  6.根据乙方为“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发明专利代理量给予适当奖励。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获得必要工作条件支持,对某某区内高校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 应甲方要求,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挖掘、申请、授权、维护、维权、转让、转化等市场化专业服务;

  3.组织优秀服务团队协助“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指导某某区内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4.针对不同专业、不同教师,以渗透知识产权理念的方式,引导教师了解专利,帮助教师发掘专利;

  5.定期向“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报告工作进展,工作成效,按“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要求提交相关工作报告。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自20__年5月至20__年12月,若有变动可由双方协商修订。

  五、其他事宜: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4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事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限:20______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请期满,双方如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限顺延,如一方提出,则可重新修订或终止协议。合同到期前30日内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

  三、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3.1、随时解答甲方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咨询,具体指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商业秘密领域;

  3.2、协助甲方作好产品开发过程中专利挖掘、专利布局工作;

  3.3、协助甲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防范工作;

  3.4、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识产权诉讼和无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3.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在本合同年度内安排二次;

  3.7、本条所说的“甲方”,包括甲方以____名义启动的知识产权业务,不包括甲方的关联企业。若延及甲方的关联企业,则在本合同顾问费的基础上追加25%的顾问费/一个关联企业。

  四、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三条第3.5项所列的事务时,每个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代理费均包括启动费和风险代理费二部分;前述顾问费未包含合同年度启动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启动费及无效案件的代理费;于每个诉讼案结案30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获赔额____35%(甲方作为原告时);

  免赔额____25%(甲方作为被告时);

  上述获赔额是指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数额;上述免赔额是指原告起诉数额与生效法律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数额之差额。

  五、专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直接发生的案件官费、交通费、差旅费、取证的官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负担。交通费、差旅费指东莞、深圳行政区域以外发生的费用,取证官费指公证费、查询费、检索费等费用。由办案专利代理人向甲方预借,发生后及时向甲方报销。

  六、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如委派的专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资格的专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须认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叙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得委托甲方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事项。

  八、甲方根据规定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乙方已经收取的顾问费不退还,若已经启动了本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甲方、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依法享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甲方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无偿且无地域限制的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软件知识产权自甲方软件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转至乙方享有。

  如转让甲方软件知识产权需要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码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甲方软件权利状况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软件。

  四、甲方保证甲方软件为甲方的原创作品,且在任何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人对甲方软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对甲方软件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且甲方软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软件知识产权的,甲方应一次性全额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颁发的奖金元人民币,并支付不少于奖金数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就不足弥补部分,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6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 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7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为贯彻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XX个省(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决定加强合作,积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全面合作与发展,为增强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服务。现经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宗旨,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和特色,在知识产权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水平,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产业及技术转移,增进地区间投资增长,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作原则

  (一)自愿参与。各方自愿合作,参与本协议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

  (二)开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发展的平等地位和权利,坚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视性,打破地区封锁,促进区域开放。

  (三)互动互补。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资源共享,加强优势集成与互补。

  (四)依法行政。坚持_____方针和依法行政原则,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第三条合作要求

  (一)各方应主动创造合作条件,落实合作措施,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优势互补,协商解决相互关联的重大知识产权问题。

  (三)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第四条合作内容

  (一)政策研讨。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和_____优势,加强调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实时研究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战略性问题,探索有效的解决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宣传与培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等方面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培养满足区域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_____,提高区域知识产权意识。

  (三)中介与信息服务。消除地区障碍,加强规范和管理,统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标准和从业纪律,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及服务质量;加强中介_____交流与合作,促进中介市场规范和繁荣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众服务领域的合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切实提高信息服务和公众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定期交流与考察学习机制,及时交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成功经验,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区域技术创新水平。

  (五)知识产权保护。九省(区)间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统一、有效、规范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整体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六)专利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建立区域专利技术转移促进机制,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及区域间的合作与转移,充分发展各方的产业优势,促进产业优势互补,构建区域产业发展链条,提高泛珠三角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第五条合作机制

  为保证有效开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成员由协议各方省(区)级知识产权协调机构及相关专利、_____、版权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研究决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会议由协议各方轮流召集和主持,每届会议确定下届会议的主办方、时间和地点。会议设会议_____,由当年主持会议的省(区)知识产权负责人担任。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省(区)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联络员应加强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畅通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合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专题工作小组制度。根据每年联席会议确定的合作项目,成立相应的专题工作小组,开展具体的专项合作工作。专题工作小组成员由协议各方指定,对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制订合作计划,提出工作措施,落实合作事项,并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合作项目落实情况。

  第六条联席会议视合作情况,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对本协议进行修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九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广州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各成员方代表签字。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8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

  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

  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

  (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1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3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4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大型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篇29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模板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模板1

  编号:(_____)第_____号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___,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

  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_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 :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模板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把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甲、乙方现就媒体载体专利(专利号:_____________)区域性许可使用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许可乙方在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使用本协议许可使用的专利,使用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保证不在协议区域的协议时间内与

  第三方签订和本专利相关有许可的使用权;

  三、甲方在提供专利技术的同步提供实施本专利相关的策划案,包括的公司的运作、管理、布局等文字材料;

  四、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将专利技术的区域性使用权的使用费用以现金的形式打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本专利区域性使用权转让的总费用为________万元;

  五、乙方对于本专利涉及的相关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除专利人和

  第三方已经公布的内容外,乙方不得将专利内容和策划案的内容透露或者转让给其它方,如有此类行为发生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许可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解决;

  七、在协商未能解决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的附件

  ①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②专利相关策划案文稿;

  ③签约双方的证明文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模板3

  许:__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

  被许:_______________,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_________(许)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许)。

  _________(被许)注入重组前属于________(许)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________(许)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标许可给________(许)使用,且________(被许)有意使用该等商标。

  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

  本合同许是________(许)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________(许)本身,以及向________(许)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________(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商标

  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许可商标”)。

  第3条 许可

  3.1许允许被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商品”)。

  3.2被许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商标。

  第4条 期限

  4.1 被许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

  4.1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

  第5条 费用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但被许须于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许支付该年度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不需向许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许权利:

  (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

  (

  b)有权要求被许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

  6.2 许义务:

  (

  a)除非经被许同意,许不得允许

  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

  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

  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

  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造成任何损失,许保证使被许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进行赔偿。

  (

  c)许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依据被许要求,在被许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该商标。

  (

  d)本合同签订后,许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

  (

  e)根据被许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

  6.3 被许权利:

  (

  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

  (

  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所有。

  6.4 被许义务:

  (

  a)非经许同意,被许不得与

  第三人就许可商标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

  b)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

  c)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

  (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无论

  8.1和

  8.2条如何规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许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该等终止。一俟被许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 许陈述和保证:

  (

  a)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b)许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

  c)许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有约束力的责任。

  (

  d)许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 被许陈述和保证:

  (

  a)被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b)被许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

  c)被许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有约束力的责任。

  (

  d)被许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1条 不可抗力

  1

  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

  1.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

  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标准样书.2(

  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2条 其他规定

  1

  2.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

  2.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

  2.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

  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

  2.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

  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3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许)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被许)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

  4.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

  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5条 附则

  1

  5.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

  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盖章):_________ 被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模板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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