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专利代理合同书 篇1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 (地址: )
专利代理人 代为办理
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
申请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委托人:
委托单位:
年月日
公司专利代理合同书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拟就 项目申请 □职务发明 □非职务发明
专利,特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 为甲方代理人。
二,委托事宜:
申请类别: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①发明人姓名:
②第一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地 址:
邮编:
③第二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地 址:
邮编:
三,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办理好专利申请,在发明专利公开公告前不得泄密。
四,甲方应根据专利法要求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配合乙方做好申请工作,因甲方技术交底材料公开不充分造成的专利申请未能获权,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请专利,如有共同申请人,应将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专利事宜的协议书副本提交乙方。今后如果发生申请权属纠纷由申请人自身负责。
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联系人的姓名 ,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如果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应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其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或通讯电话及时向甲方传达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包括申请受理,授权通知,专利证书等)。
八,根据乙方的收费办法,双方商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咨询,服务等费用为人民币XX元。对于发明专利需缴纳实审代理费,人民币 元。上述费用需在委托时或完成申请文件时缴纳,最迟需在乙方递交专利申请后一周内结清,逾期不结清,本代理委托合同即为终止。对于专利授权后的监视年费和代缴年费的手续费另收。
九,如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本委托代理合同到获得专利证书自然终止。如专利申请未通过审查,本委托代理合同到收到专利局的视撤或驳回通知书自然终止。
甲方: (盖章) 乙方:上海浦___良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年 ____月____ 日
公司专利代理合同书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拟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申请________________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指派
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联系人与乙方所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行为视为甲方的行为,若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二、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申请的发明人:________________该联系方式为双方规定的乙方与甲方联系的地址和电话,若甲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立即通知到乙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
三、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代理人。
四、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五、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若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形式通知到甲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专利代理人应认真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密。
七、甲方应充分地向代理人叙述有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给予方便,配合工作。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况,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八、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一方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应付对方违约金伍佰元整。
十、经双方同意可终止合同履行,代理费按终止时事务所进行的各项工作结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并预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但不超过乙方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之内的期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