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杆租赁合同样本 篇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业务内容,达成如下协议,并郑重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赁乙方以下多媒体会议转播产品,租赁清单一览表如下: (单价:元/天)
二、甲方连续租用三天以上租金优惠10%。甲方同时租用周遍设备,其租金可优惠30%。
三、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下 年 月 日时,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检查无误,移交甲方投入使用。在甲方使用设备过程中,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支持,按200元/天另行计算;异地安装时,搬运费、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另行协商。
四、设备的起租时间为一天,隔夜按两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五、设备租赁服务费由设备租赁和服务费组成,其中服务费用包括:送货、取货、安装、拆除、布线;此服务仅限于租赁时间的早8:00-晚6:00。因需要提前或超过时间的,每一小时加收 元服务费,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六、甲方租用设备时间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租赁合同签订地点:
七、甲方提取设备,同时以支票或现金支付设备押金,设备押金(大写):
八、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造成设备的损坏赔偿,具体的事宜由双方协商;甲方逾期归还设备,则按租赁时间计算。
九、在设备使用完毕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上述设备租赁服务费,乙方同时退还甲方设备押金。
十、本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有效期:至合同款结清终止。
十一、本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处理;否则该争议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处理解决。
承租方: 出租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架杆租赁合同样本 篇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香港机场人工岛桩基专案施工需用,现租赁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带吊机一台。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租期暂定8个月,乙方吊机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并报送相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后开始计算租金。乙方提供吊机操作手一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表现及工地实际情况,对租期进行调整。
二、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退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剩余租金。租出之机械如中途坏机,乙方负责修理,但因坏机影响地盘之运作延误及损失,乙方恕不负担任何责任。
三、作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含午餐一小时(_____________________)。除特别注明外,出租之机械均以月租计算,租用期不足一个月时则按比例计算,而计算之基数以每月26天计算(不包括星期日),其余时间及法定假日视作加班。
四、甲方有吊机的调度权,吊机操作服从甲方现场安排。
五、乙方对吊机进行维护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1、因乙方机械原因,未能修理好,乙方不会承担任何引致相关工程延误或另租机械的任何责任及费用。
2、因乙方机械原因,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甲方必须向乙方缴清坏机或停机日期前之租金。
六、乙方司机需离开工地,需向甲方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要保证通讯设备开通,便于甲方能及时联络到乙方。
七、乙方应确保其设备手续齐全,并能够满足甲方及业主在岛上施工要求,并应为其设备购买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及操作手保险由承租人(甲方)负责购买。
八、乙方机械要保证随叫随到,乙方应予以无条件配合。如乙方操作人员技术水准差,甲方可要求乙方另派人员。
九、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港元/台(大写港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台),加班费用为______________港币/小时,星期日或劳工假期加班费用______________港币/日。按实际考勤时间计量租金。甲方另行补贴乙方进退场费______________港元/程,如甲方租满6个月,可免除退场费。租金已包含税金,乙方凭收据及发票收款。
十、不论打风、落雨、地盘临时停工、实际工作时现场环境问题或货物吊重超重而不能工作,租金一律照计。
十一、最少租期为一个月,不足一个月则以整月租金支付。
十二、工程期间机械燃料(柴油)由甲方负责。
十三、出租之机械,乙方须提供一条完好威也。租期内出现第一次损坏,乙方须包一条新威也,并协助甲方更换。如租期内威也出现第二次或再次损坏,甲方须负责威也费用及更换。
十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吊机进场前预付乙方一月租金及进场费,于次月15日收到乙方账单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支付乙方上月租金。预付款在乙方设备退场时,在租金中扣除。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架杆租赁合同样本 篇3
出租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房屋编码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乙方应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口每月日前;
口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口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口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口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口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
乙方拖欠租金达———天以上;
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元以上;
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口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口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口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
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交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门执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记或备案人:
合同登记机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