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购买商铺和装修合作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 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资购买商铺和装修合作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供应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材料:
二、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四、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的价格为 装饰公司统一供货价、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及市场标价。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制度,不得低于甲方材料现行市场最低限价销售,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3、甲方保留对向乙方供应材料价格的调整权,并在调整价格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
主材款由甲方直接与终端用户按实际发生材料量和终端用户订单价格结算,而后甲方及时将结算情况回执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验收签字的安装确认单,以便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1、权利:
(1) 对于乙方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及结算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协议;
(2) 对于乙方擅自违约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利润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3) 对于乙方蓄意扰乱甲方销售市场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4) 对于乙方攻击、贬低甲方产品,损坏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解释,情形严重的,终止合作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 如因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以及合作的其它机密发生泄漏以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书、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报告、价格表等文件、资料;甲方应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甲方在产品装卸、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遵守双方约定的要求,并遵守乙方作业环境的要求;
(4) 甲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为一年。
1、权利:
(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产品,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2) 乙方对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安装的可以按合同法的约定,提出赔偿。
2、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的技术、价格及合作的其它机密给予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前30日,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3、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自动解除;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或法规等因素使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参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3、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地址:
日期:
地址: 日期:
合资购买商铺和装修合作书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彝良县树林乡廉租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彝良县树林乡廉租房
2.施工内容:图纸所含一切泥工活,包括(二次构造,木工、钢筋工、混泥土织钢筋放线等)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变更通知(含楼地面、内外墙面及屋面<除防水及隔热设施>)。
3.委托方式:劳务施工(自备常规设施工工具)其余工具由甲方维修。
4.工期及奖惩:自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1月25日止,工期总天数共50日历天。按所有装饰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止,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500.00元,工期每施延一天同,扣工程款500.00元,(在气及不可抗力等原因除外,工期顺利进行)。
5.如甲方材料影响乙方施工,每个工人付200元误工工资。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按施工图标示建筑面积,以148元/平方米的单价计算总工程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类装饰装修材料。
2.工程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业主合理要求执行。
3.乙方施工中全程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监督,不合格工程无条件返工,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配合比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5.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发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6.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同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乙方进场砖彻体按完成工作量的百分之百付清(按每立方米87元计价)。
2.其余工程款按进度完成工程量的70%付,余款在完工一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安全要求、
1.乙方指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纪律,按安全文明旗要求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上岗人员佩戴安全防护设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自身出现安全事故以及给第三方造成安全事故,均由造成事故方负责。
3.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不严格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第八条:未尽中家,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完毕生效,工程款付清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