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样本 > 成都市业主公约(精品3篇)

成都市业主公约

发布时间:2023-06-24

成都市业主公约 篇1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 公约效力

  本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管理方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四条 业主权利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与其他业主一同对本物业实施管理。

  (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

  (四)提出修改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五)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七)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权利;对其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九)投诉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的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业主义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公约,以及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告知受让人遵守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大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三)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四)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注意保护环境;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主动清除所洒落在共用场地的物品;自觉恢复所污染、破坏的地面原样。

  (五)配合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的维修养护。责任人承担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责任。

  (六)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清楚物业管理企业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主动配合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避免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自用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自行支付相应费用。当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时,按规定或约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不进行维修养护,视为同意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养护,并按规定或约定分担维修费用。

  (八)安全使用水、电、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按规定处理、报告。预留紧急联系方式,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物业使用禁止行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地)。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五)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豢养宠物等。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十)违反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管理规则,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

  (十一)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休息时间制造噪音污染。

  (十二)擅自在房屋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按设计和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加固处理。

  (十三)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

  (十四)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成都市业主公约 篇2

  说 明

  1、本示范文本中未订立事项可以用"×"表示;

  2、本示范文本[ ]中的内容,据实填写在其前面的空格中;

  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补充;

  4、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用房;

  5、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制定业主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制定业主公约,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物业座落位置:                 (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

  第二条 (公约效力)本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管理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

  第四条 (业主权利)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与其他业主一同对本物业实施管理。

  (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

  (四)提出修改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五)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七)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权利;对其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九)投诉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的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

  (十)                     。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业主义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本公约,以及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告知受让人遵守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大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三)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四)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注意保护环境;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主动清除所洒落在共用场地的物品;自觉恢复所污染、破坏的地面原样。

  (五)配合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的维修养护。

  责任人承担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责任。

  (六)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成都市城市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清楚物业管理企业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主动配合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避免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七)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自用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当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时,按规定或约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不进行维修养护,视为同意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养护,并按规定或约定分担维修费用。

  (八)安全使用水、电、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按规定处理、报告。

  预留紧急联系方式,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九)                    。

  第六条 (物业使用禁止行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三)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道路、绿地、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地)。

  (四)损坏或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

  (五)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七)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豢养宠物等。

  (八)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九)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等。

  (十)违反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管理规则,随意停放车辆,鸣喇叭。

  (十一)制造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休息时间制造噪音污染。

  (十二)擅自在房屋外墙上安装遮阳光帘、遮蓬、花架等其他结构,不按设计和指定的位置安装空调外机且不进行滴水、加固处理。

  (十三)使用电梯时超载、运载粗重物品,在轿厢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伤内壁。

  (十四)危害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十五)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六)                    。

  第七条 (选聘与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须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效力不随物业所有权的变化而丧失。

  第八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费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共同分担,并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清。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其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其缴存标准、管理、使用和监督执行成都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幢或一户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不足首次专项维修资金30%时,由业主委员会向该幢或该户房屋业主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对不执行成都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缴存、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并代表其他业主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起诉。

  第十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依法经营)按照以下条款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和收益分配:

  (一)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该幢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三)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并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四)                     。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本物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费中,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按照业主大会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对使用情况定期公告和接受业主质询。

  第十二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由全体业主按其拥有物业权属份额大小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其费用进入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由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代行办理相关手续;业主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纠纷民事诉讼)因物业管理纠纷而引起民事诉讼的,其费用由当事人依法承担;提起共同诉讼的,经当事人授权,推荐诉讼代表人具体实施,其费用由参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依法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因违反本公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交付他人使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违反本公约的,由业主委员会督促改正,也可由相关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含义)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含义:

  (一)共用部位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房屋等。

  (二)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幢房屋内,由业主、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十六条 (公约通过)本公约经年月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公约修改与补充)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本公约的决定均是本公约的组成部分;本公约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公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第十八条 (公约备案)制定和修改的业主公约,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公约保存与执有)本公约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区]/  [市]/  [县]

  (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年  月  日

成都市业主公约 篇3

  为加强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一条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第二条 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第三条 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第六条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第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第八条 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第九条 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第十条 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第十二条 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条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第十六条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相关内容
  • 2023餐厅承包经营合同范本(精品27篇)

    甲方:乙方:为对员工餐厅综合管理,提高员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员工餐厅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 湖北省家禽订单合同(精品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订购人:_________养殖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第一条订购数量、保护价及交(提)货时间:_________第二条质量标准及检疫办法:_________一、质量标准:1、羽毛丰满,色泽亮丽;2、无疫病、无伤残;3、。...

  •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精品30篇)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 药品连锁经营合同书(精品3篇)

    甲方:乙方:根据规范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人民健康的基本宗旨,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履行各自的职责,共同遵守。...

  • 小区物业委托管理协议(精品31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 合同鉴证通知书格式(精品3篇)

    存 根 ______市(县)工商局: ___市(县)____与我 你市(县)____与我市(县) 市(县)____签订 第 ____于 年 月 日签订 ___合同____份,金 ______合同___份,金额 额____元。...

  • 彩钢板加工制作合同(精品3篇)

    定制方:山东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制作产品地点:。...

  • 2023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精品26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