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家禽订单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订购人:_________
养殖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第一条订购数量、保护价及交(提)货时间: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检疫办法:_________
一、质量标准:1、羽毛丰满,色泽亮丽;2、无疫病、无伤残;3、。
二、检疫办法:由____________检测。
第三条包装:按订购人要求,由养殖人捆扎,使用包装箱包装的,其包装费由承担。
第四条运输及费用承担:口订购人自提;口养殖人送货到订购人指定的地点,运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订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市场价格同等、供求紧缺的前提下,订购人享有优先收购的权利;
2、未经检疫、或疫情发生期间,订购人有权暂停收购;
3、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订购人按保护价收购,维护养殖人合法利益;
4、订购人必须及时向养殖人提供家禽市场信息,通报疫情情况,协助做好防疫工作。
5、养殖人交售的家禽,经检疫不合格,订购人有权拒收;不符合约定的,订购人可以拒收,或按质论价。
二、养殖人的权利和义务:
1、订购人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养殖人有权拒售;
2、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享有获得保护价销售的权利;
3、家禽喂养的饲料,必须符合常规要求,不得添加激素之类化学物品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4、家禽统一使用塑料包扎带,不得掺杂使假,或以其它物品故意增加重量。
第六条收购价格及付款方式:市场价高于保护价,订购人按当地市场价收购;低于保护价,订购人以保护价收购(仅限于双方定购约定数量)。货款结算方式:□当场现金支付;□汇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养殖人无正当理由,擅自将家禽卖给他人的,应向订购人支付自销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2、订购人不按市场价或保护价收购的,应向养殖人支付合同投售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应当在确定责任后天内支付,逾期付款应承担万分之三以日累计滞纳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禽流感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镇农业主管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镇农业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并应采用书面形式达成变更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天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
订购人:_________(签章)养殖人:_________(签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签章)
湖北省家禽订单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订购人:
签订地点:
养殖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订购数量、保护价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及检疫办法:
一、质量标准:1、羽毛丰满,色泽亮丽;2、无疫病、无伤残;3、 。
二、检疫办法:由 检测。
第三条 包装:按订购人要求,由养殖人捆扎,使用包装箱包装的,其包装费由 承担。
第四条 运输及费用承担:口订购人自提;口养殖人送货到订购人指定的地点,运费 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订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市场价格同等、供求紧缺的前提下,订购人享有优先收购的权利;
2、未经检疫、或疫情发生期间,订购人有权暂停收购;
3、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订购人按保护价收购,维护养殖人合法利益;
4、订购人必须及时向养殖人提供家禽市场信息,通报疫情情况,协助做好防疫工作。
5、养殖人交售的家禽,经检疫不合格,订购人有权拒收;不符合约定的,订购人可以拒收,或按质论价。
二、养殖人的权利和义务:
1、订购人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养殖人有权拒售;
2、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享有获得保护价销售的权利;
3、家禽喂养的饲料,必须符合常规要求,不得添加激素之类化学物品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4、家禽统一使用塑料包扎带,不得掺杂使假,或以其它物品故意增加重量。
第六条 收购价格及付款方式:市场价高于保护价,订购人按当地市场价收购;低于保护价,订购人以保护价收购(仅限于双方定购约定数量)。货款结算方式:□当场现金支付;□汇款;□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养殖人无正当理由,擅自将家禽卖给他人的,应向订购人支付自销金额
%的违约金。
2、订购人不按市场价或保护价收购的,应向养殖人支付合同投售额 %的违约金。
违约金应当在确定责任后 天内支付,逾期付款应承担万分之三以日累计滞纳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禽流感等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镇农业主管部门证实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镇农业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余姚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 天通知对方,并应采用书面形式达成变更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 天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农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3、 。
订购人:(签章) 养殖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营地址: 家庭地址:
见证人:(签章)
湖北省家禽订单合同 篇3
买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EMAIL:
卖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EMAIL: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买卖目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充分、友好的协商,于20年月日在签订合同如下:
一、主体资格
乙方承诺与保证,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具备向甲方提供合同商品及服务的相关资质。
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和数量以及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等情况采购订单确定。
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须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由乙方授权代表在订单上签字确认并回传乙方。双方确认,订单传真件视同原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向乙方提交甲方签字人员书面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经乙方签字人员(受托人)签字。
三、商品的质量标准
1、甲方将所购商品用于食品制造生产或提供饮食服务,故乙方承诺与保证:除《订单发包合同》中的特殊约定之外,乙方所交付的商品及其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如行业标准)所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安全要求以及甲方实际生产要求等各种相关标准;
2、甲方如对乙方交付的商品质量有疑问,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将该商品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或交货地市级以上技术质量监督机构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有效检测。如该检测结论支持甲方主张或判定商品有质量不合格之处,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检测结论为质量全部合格,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因行政执法部门临检、抽查以及专项检查和调查等情形产生的检测情形,如结论为乙方商品质量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承诺与保证,其所交付的商品及其提供的相关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专用技术、着作权等)和所有权,也不会存在质量问题;否则,乙方应单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届时,乙方除应立即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支付或将要支付的赔偿金、行政罚款以及因处理顾客投诉、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而发生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和商誉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涉及该情形的商品总额5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涉及该情形商品的订单(包括全部退货)以及提前解除本协议。
四、商品的交付和验收
1、乙方在收到《采购订单》后,应根据甲方指定的地点、时间交货。如乙方不能按时执行订单,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支付当批货款总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低于1000元/天的按1000元/天计算);如供货逾期5日以上,甲方可自行决定是否解除此批次的《采购订单》及本合同,乙方仍需按以上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入库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加工费、材料费、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即甲方无需额外承担或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3、乙方交货时,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入库单视为对乙方产品的到货时间和数量的确认;甲方最新授权签收人员名单见订单以附件形式附上。
4、如货物由于运输造成变质、货物缺失等由乙方负责;
5、乙方送货时如遇灾害性地质、天气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大规模交通堵塞,致使不能按时送货的,乙方须提前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6、甲方如变更《采购订单》送货地址或数量须提前告知乙方,双方可另行协商;
五、结算
1、付款方式:月结45天,乙双凭乙方签章的《采购订单》和有甲方签字确认的入库单与甲方对账(每月25日对上月账款),对账后乙方应及时开具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自收到相应发票后15个工作日付款。
2、双方同意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结算货款
六、通知
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均应寄往(或送至)本合同所列明的有效地址,直到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
乙方:
七、特别约定
甲方由于对所需产品的替换、规格调配或内部等因素需要对自身产品做出结构性调整,甲方有权终止供需关系,甲方通知乙方,停止采购其相关产品,结清乙方货款并终止合作。相关停止供应通知甲方将提前14天通知乙方。期间乙方不得采取任何滋扰甲方及相关企业正常运作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双方明确,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甲方仅对以下人员的签字予以确认,并承担法律后果:
1、甲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2、本合同明确约定的有权代表甲方就特定事项签字的人员就该特定事项之签字;
3、持有甲方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人员在其受托权限内的签字。
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签字,均不得视为甲方的意思表示,甲方对该等签字均不予确认(甲方事后追认的情况除外)。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通过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采购代理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