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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发布时间:2023-06-17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同意,关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合同设备单价为____¥,原合同总价为___¥,调整为单价___¥,合同总价为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二、甲方对货品质量要求和售后服务以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三、交货及验收: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第项执行。

  五、货品售后服务按原合同第项执行。

  六、违约责任按原合同第项执行。

  七、本补充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3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某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一、 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_电梯_。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一)成交通知书;

  (二)谈判采购文件及其图纸(如有)、补充文件(如有);

  (三)供方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四)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价格与支付:

  (一)本次谈判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二)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肆拾万捌仟元整,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要求现场项目施工单位配合安装施工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三)付款步骤: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额的5%履约保函;乙方开始生产后甲方支付相应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使用正常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60%。在经当地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准用证”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合同签订满壹年,甲方确认电梯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合同价的90%。合同签定满贰年维保期后,甲方确认电梯无质量问题,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2、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须提供合格的付款申请、《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及正式的财务收据。

  3、安装调试完毕,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货款的支付最迟不超过安装调试完毕后4个月。

  (四)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转帐支票。

  四、质量与验收及其他:

  (一)乙方应按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的材料(设备)及服务;

  (二)设备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四)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验收通过为准;

  (五)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及招标代理机构。

  五、交货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六、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

  七、售后服务:按采购文件和乙方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承诺执行。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三)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四)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5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县政府采购中心第_____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 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 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附则

  1._____县政府采购中心第________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6

  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机构):_________

  甲方的_________(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投资_________元,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根据《_________》,现就上述内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方式采购。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本次采购。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订日起至采购合同签订为止。

  第二条 委托范围及计划完成采购时间

  2.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就下列各项委托乙方实施: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发布采购信息、报名、制定评标办法、组织实施采购程序等。

  2.2 计划完成采购时间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3.1 向乙方提供委托采购项目的标的品目表,作为采购的依据。内容包括详细分项清单、技术参数或规格、相应服务、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资料。同时附《政府采购计划执行书》。

  3.2 有权指派专家,技术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代表甲方参与采购活动,出任评标小组成员。

  3.3 协助乙方编制采购文件。甲方应派人协助乙方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审核并签字确认,以形成正式的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

  3.4 根据确定的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四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4.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甲方的委托,精心设计和组织采购工作,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采购计划顺利实施。

  4.2 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编制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或谈判、询价)文件进行解释。

  4.3 负责及时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4.4 根据《政府采购操作流程》规定,在市采招监管办监督下会同采购人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5 负责组织开标、评标、组织采购小组编写采购报告。

  4.6 负责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4.7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将采购文件送采购人存档,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五条 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与合同的签订及备案

  5.1 甲方接受乙方经合法采购程序产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2 政府采购合同由甲方与供应商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5.3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七天内将合同副本等资料送采购代理机构报采招监管办备案。

  第六条 双方的共同责任

  6.1 在采购活动进行过程中和采购活动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评标情况以及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其他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自签订之日起3日内报_________采招监管办备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非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委托,不得拒绝确认评标结果。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7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第_____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免费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_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评标小组综合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之一。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印刷定点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定点印刷的服务单位

  为需要印刷的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印刷单位”)。

  二、定点印刷的业务范围

  包括指定信封印刷品。

  三、定点印刷产品的价格

  (一)指定信封印刷品价格表,见附件一;

  (二)常用纸张的实际进价及最高限价(注:实际进价可随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见附件二。

  四、定点印刷时间

  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五、定点印刷方法

  由印刷单位在确定的定点印刷企业中自行选择。选择乙方时由双方签订“定点印刷合同单”(一式四份),明确印刷的具体要求和印刷费用等,乙方提供免费接印、送样、送货等一条龙上门服务。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印刷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印刷单位在“定点印刷验收单”签字盖章,货款支付按双方在合同单上的约定,由乙方凭“定点印刷合同单(财务联)”、“定点印刷验收单”和正式印刷发票向印刷单位结算,由印刷单位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舟山本岛外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如乙方需收取适当运费的,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单中明确。

  七、质量保证

  乙方要确保印刷品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印刷单位对印刷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

  八、乙方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印刷业法规。

  (二)按经营范围接受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

  (三)确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业务;确定专人负责定点印刷的计价,确保准确无误。

  (四)做好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政府采购业务台帐。

  (五)根据印刷单位要求按时交货,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六)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定点印刷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印刷单位特殊用纸的价格在实际执行中可与乙方商定,乙方将随同统计报表报甲方备案。

  (八)按季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业务统计报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并如实按季上报《_________季常用纸张实际进价表》

  (九)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

  九、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所交印刷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要求的,印刷单位可拒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其作如下处理: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执法机关查处取消经营资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印刷计价方式和规定标准计价的;

  (3)在定点印刷期间,有弄虚作假、多计费用、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

  (4)为非定点印刷企业代开印刷发票的;

  (5)因自身原因拒绝承接印刷业务或将承接的印刷业务转包的;

  (6)未履行印刷合同的约定而受到印刷单位有效投诉的;

  (7)未履行《投标人承诺书》中的其他承诺的。

  (三)乙方有违反本条第二款2、3、4项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甲方记录在案并收取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协议期内第二次查实的,发函通报并收取4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第三次查实的,甲方有权没收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同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协议期内被查实二次以上或同时违反多款内容的,甲方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定点印刷招投标活动。

  十、诉讼

  (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玉林市。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采购单位(甲方):__________ 采购计划表编号:__________

  供 应 商(乙方):__________ 项目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1)、

  (2)、

  ……

  N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小写):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期: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

  3.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货物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 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余下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二条 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柳州市屏山大道289号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王孟荣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电 话: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账 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3.保修期责任:

  4.其他具体事项:

  甲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0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

  目 录

  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二、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9、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 的

  分标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中标通知书)

  3. 提交服务成果要求

  3.1 服务时间(或服务期):

  3.2 服务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务起始之日起计)。

  5.2 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 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0.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 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及相关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8.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 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尽快组织评审,评审合格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的给予签收,评审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签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评审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2

  信封定点印刷政府采购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评标小组综合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之一。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印刷定点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定点印刷的服务单位

  为需要印刷的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印_____位”)。

  二、定点印刷的业务范围

  包括指定信封印刷品。

  三、定点印刷产品的价格

  (一)指定信封印刷品价格表,见附件一;

  (二)常用纸张的实际进价及最高限价(注:实际进价可随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见附件二。

  四、定点印刷时间

  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定点印刷方法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印刷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印_____位在“定点印刷验收单”签字盖章,货款支付按双方在合同单上的约定,由乙方凭“定点印刷合同单(财务联)”、“定点印刷验收单”和正式印刷发票向印_____位结算,由印_____位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舟山外印_____位的印刷业务,如乙方需收取适当运费的,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单中明确。

  七、质量保证

  乙方要确保印刷品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印_____位对印刷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

  八、乙方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印刷业法规。

  (二)按经营范围接受印_____位的印刷业务。

  (三)确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业务;确定专人负责定点印刷的计价,确保准确无误。

  (四)做好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政府采购业务台帐。

  (六)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定点印刷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印_____位特殊用纸的价格在实际执行中可与乙方商定,乙方将随同统计报表报甲方备案。

  (八)按季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业务统计报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并如实按季上报《_________季常用纸张实际进价表》

  (九)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

  九、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所交印刷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要求的,印_____位可拒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其作如下处理: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执法机关查处取消经营资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印刷计价方式和规定标准计价的;

  (3)在定点印刷期间,有弄虚作假、多计费用、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

  (4)为非定点印刷企业代开印刷发票的;

  (5)因自身原因拒绝承接印刷业务或将承接的印刷业务转包的;

  (6)未履行印刷合同的约定而受到印_____位有效投诉的;

  (7)未履行《投标人承诺书》中的其他承诺的。

  (三)乙方有违反本条第二款2、3、4项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甲方记录在案并收取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协议期内第二次查实的,发函通报并收取4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第三次查实的,甲方有权没收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同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协议期内被查实二次以上或同时违反多款内容的,甲方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定点印刷招投标活动。

  (四)乙方有违反本条第二款5、6、7项内容之一的,甲方将视情提出警告并记录在案,仍未作改正的,甲方有权没收其10%以上履约保证金的处理,并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五)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可书面提出,甲方经调查核实可提前终止。

  十、甲方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印刷的质量、价格、服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次定点印刷企业资格考评的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以下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出具的承诺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

  (二)_________的定点印刷政府采购协议由_________采购办(财政局)与乙方签订,其中有关印_____位的确定、付款方式等由_________采购办(财政局)在签订协议时确定。

  (三)若本市所属其他县(区)采购办(中心)愿意比照本定点印刷方案实行的,乙方同意按本定点印刷方案的原则与需方协商相关事宜。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按《_____》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舟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附件:

  1、《指定信封印刷价格表》

  2、《_________单位纸张进价及最高限价表》

  3、《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印刷品定点印刷合同单》

  4、《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业务统计报表》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_____》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_____》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4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示范文本)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        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5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一

  供方(供应商):

  需方(采购人):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吉安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项目、政府采购协议承诺书、“关于吉安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二、保修期:依据吉安市级供货协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合格率在于98%(百分之九十八)。出异议时间: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供方开户名称:

  帐号: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从供需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或投诉到永新县政府采购办,或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需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永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一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验证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二

  供方: 编 号:局- 需方: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通过 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所发的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供方)为本项目 采购的报价,甲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日期:

  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人提交的货物明细及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3、本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补充资料。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报价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六、付款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将材料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七、违约责任由供需双方约定:供方需要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没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桂林仲裁机构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两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三

  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标的名称: 多媒体教室安装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指定地点。

  4.付款: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____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________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________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____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

  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________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   乙方(供应商)(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

  一、《____市政府采购合同》是____市财政局、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返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7

  大屏幕彩电政府采购合同

  大屏幕彩电政府采购合同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县(市、区)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1.付款

  1.在乙方向见证方开具中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30%的履约保函并向见证方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30%;2.乙方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后,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3.乙方的货物经甲方授权的县(市、区)

  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集成验收完毕后,

  年月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

  2.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

  1.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见证方于

  年 月 日退还甲方履约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3.其他

  如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单位非乙方的,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非乙方的,中标人必须和代其交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单位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双方在本项目中承担连带责任,此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电、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8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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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xx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xx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19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文件、武威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协议书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另附供货清单 附表1)

  注:____________ 中标价为通过招标确定的最高价格;成交价为采购人与供应商及代理商在中标价以内询价协商后确定的合同价格。

  二、 保修期:____________产品的服务标准,与供方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公布的标准相一致;若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优于网站公布标准或其他未公布标准的各类产品应依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三、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验收。此外,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

  (一)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合格证;

  3、供方保证一次性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二) 提出异议时间截止 。

  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双方签署验收单后,需方直接支付的,需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供方持相关材料到武威市财政局办理。

  六、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5%,逾期超过5日,有权解除合同。

  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 □; 向授权厂商投诉 □; 向财政部门投诉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20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21

  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合同书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等

  注:

  1、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若约定使用外汇必须事先已经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本合同中应当注明批准文件文号,该外汇价格须按照批准文件内容并注明是按照固定汇率或是按照本合同需方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 的使用场所内,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为此供方须与有良好信誉记录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负担并实际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交付需方且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取得有效的保险。否则供方仍应承担货物在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需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

  2、对于一般不需经过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

  (1)货到后 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作日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2)验收所需工作日确定后的 天内双方包括各自根据需要所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开始进行验收,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若未能按双方计划完成则应当在专家所确定的延长期间内完成,但该延长期间除非双方一致认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过双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

  (3)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作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未适当地配合另一方共同完成验收,则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证实的原因或验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不足,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 天内完成或应当被视为完成。

  (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需方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需方不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退货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交货义务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1至3个月的(本项目选择 个月)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应当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4、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并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对合格货物签署无异议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验收单》(以下简称《电子验收单》);对显而易见不合格的货物应在《电子验收单》上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异议之日起 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应当视为无效异议。

  5、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 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6、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7、对于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第一个完整的使用季节且不少于 天的期限内,或对于非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若需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需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需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9、需方应将电子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需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__年联合发布的24号令)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

  2、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3、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需方的各项使用目的或在采购时提出的各项需要。

  4、货物的保修期或与质量相关的其它期限均自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完成最终验收并由需方签署了货物最终验收单之日起算。特别约定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整套试车、整套运行的货物,该类包退、免费包换、免费包修、负责保修等期限,应当在约定质量保证期限、约定使用寿命、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期限或行业认可的平均使用寿命、国家部委以上文件所规定的强制适用的期限等不同的期限中,自动适用其中最长的期限。若各方对该类期限不能达成一致的确认则应当通过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裁决出相关期限。

  5、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6、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7、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内或在应当由供方负责的其他情况下,若由于供方更换、修理和续补货物,而造成货物不得不停止使用,货物保修期应依照停止使用的实际时间加以延长,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的应当在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电子验收单》后 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的应当遵从财政部规定付款。

  供应商开户行名称: ,账号: 。

  其它: 。

  1、供方在收到需方每一批付款的同时,应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

  2、如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需方在书面通知供方后,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或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

  (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以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并由供方承担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已支付货款全部退还给需方,并由供方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由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承担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此外,上述情形下需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及/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供方承担。

  2、若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或类似的其它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留相当于需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包括违约金。若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供方仍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或支付责任。

  3、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上述逾期超过 天且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未达合同约定套数 %的以及单套货物未能全部交足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未达合同约定件数 %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上述逾期超过 天但成套集成的货物已交货套数已达合同约定套数 %的,或非成套、非集成的货物已交货件数已达合同约定件数 %的,守约方不得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只有权决定解除尚未履行的部分,但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借款利息最高限额的 倍按日计算的违约金。

  4、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5、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需方造成损失的 倍,则供方应当支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 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均具有合法权利,不会侵犯、导致或引起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若因本合同所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所引起的任何及/或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八、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并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及规则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

  3、提请位于 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对双方争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双方同意下列约定作为规则: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上述第3、4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若选择上述第3种解决方式的必需在相应空格上填写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名和仲裁委员会的准确的全称;若上述第3、4项均未被选择且事后未能就仲裁事项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可以直接适用上述第4项。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它权利或追究其它责任的放弃。

  3、各方当事人均应尽力在最大程度上将本合同及其条款理解和解释为合法、有效、适合履行、应当履行。若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它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成为有效条款或自动适用最为接近的法规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精神。

  4、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但投标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供方自动放弃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为准。此外,若上述文件文本的内容或含义与本合同内容含义冲突时,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5、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6、供方及需方在此承诺:已在投标之前或签署本合同之前详细阅读并适当理解了本合同文本全文,现由合同当事一方或双方在采购中心业务网站下载使用,而供方及需方均是在完全自愿与平等法律地位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各自均承诺放弃以本合同系属于格式合同为由而提出不利于对方的合同条款解释的相关主张权。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采用与招标文件及其目的最接近的解释。当本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含义存在不同解释时,应当以本合同版本发布者或质疑受理机构、投诉受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7、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需方各 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22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县(市、区)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1.付款

  1.在乙方向见证方开具中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函并向见证方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_%;2.乙方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后,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3.乙方的货物经甲方授权的县(市、区) ____________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集成验收完毕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

  2.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

  1.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见证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退还甲方履约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3.其他

  如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单位非乙方的,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非乙方的,中标人必须和代其交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单位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双方在本项目中承担连带责任,此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电、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甲方”系指_________。

  (5)“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_________公司。

  (6)“使用单位”系指_________。

  (7)“见证方”系指负责_________省_________招标的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2.技术规格和标准

  2.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如有不符合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专利权

  3.1 乙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相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使用方指定场所。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采购程序

  5.1 合同签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采购数量、设备配置和交货地点,由乙方直接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提供服务至使用单位。

  5.2 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乙方提供相应单据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汇总后,交由甲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6.伴随服务

  6.1 除服务承诺外,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在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保养、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

  6.2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货物价格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质量保证

  7.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7.2 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性能或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7.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检 验

  8.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8.2 目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同意货物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由县级教育主管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验收,货物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及完好情况由系统集成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价格与投标文件相符,并且乙方提供了教育主管部门及系统集成施工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应及时办理货款支付给乙方;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甲方并可报请本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8.3 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9.索 赔

  9.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9.2 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单位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和/或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单位及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和/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9.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10.乙方交货延误

  10.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中注明的或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单位验收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除外)。

  10.2 如果乙方交货延误,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被甲方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0.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1.误期赔偿

  11.1 除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2%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0条、11条和18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将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2.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除甲方和使用单位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上时,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

  13.1 货物交付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14.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1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江苏省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3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XX年12月31日。

  14.2 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城西支行,帐号:)。

  14.3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4.4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仲裁

  15.1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5.2 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5.3 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15.4 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和使用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并视乙方违约情况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a、给予乙方通报批评b、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c、向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的银行发出乙方违约通知书,要求银行无追索权地支付给见证方不超过合同总价30%的金额d、在1-3年内不与乙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规定;

  (4)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基本服务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履行的;

  (5)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6.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6.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7.破产中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8.转让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及见证方签字,并在乙方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见证方执二份。

  19.3 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具体采购方面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处理。

  19.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23

  合同编号:_______

  经询价采购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和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项目____号的询价单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24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采购,上列双方就中标物品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物品名称、型号、价格(可附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中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并免费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 天内验收, 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四、付款方式

  中标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在正常运行 个月后的 天内再支付 %即 元;剩余的 %,至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均不计利息。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提供的中标物品,按国家和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规定进行保修。“三包”商品目录没有规定的,按质保卡、保修单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项目进行保修,或按厂商的服务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后应尽快派维修人员到场,最长不得超过 个工作小时。 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甲方使用。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提供的物品,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延迟交货,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中标权转让给其他厂商,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经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每超过一天,扣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在合同款中扣除。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过一天,处以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管理部门先予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十、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乙方、

  印制单位:绍兴市机关文印中心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25

  合同编号:_________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 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 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 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第十条 货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3)合同副本。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   乙方(供应商)(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附件

  一、《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是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共同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凡在本市范围内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购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推荐使用本合同。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本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中止和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补充合同 篇2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授权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单位复印机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__________年复印机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品目

  机型及配置

  数量

  单价

  供货时间

  价格

  二、保修期: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_)。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授权公司投诉;

  3.向财政部投诉;

  4.提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授权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财政部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须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供方

  需方(签章)_________(财务部门章)供方(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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