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苗木种植承包合同 篇1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苗木种植承包合同 篇2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四、栽植品种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 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三条:施工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甲方:
一、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
二、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三、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有关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3.2乙方:
一、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苗木种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二、工程负责养护 个月。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90%。乙方应向甲方递交 个月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三、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苗木种植工程及养护期间应教育本单位所有人员爱护花草树木,如因人为损伤,损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五、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 个月,养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商定后,方可按修改后的设计组织施工,并调整相应投资,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一、栽种完成后,乙方自检并通知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养护期满,甲方再次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即为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补种或甲方按苗木单价扣款。
二、 养护期满,甲方应于当日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2验收致使乙方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即为对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按设计图纸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护及管理。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 %,共计 元。
二、工程养护期满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余款,共计 元。
第六条:附则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所订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协议所订条款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常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致使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5%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议中止合同。
本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简单苗木种植承包合同 篇3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四、栽植品种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 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三条:施工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甲方:
一、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
二、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三、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有关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3.2乙方:
一、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苗木种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二、工程负责养护 个月。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90%。乙方应向甲方递交 个月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三、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苗木种植工程及养护期间应教育本单位所有人员爱护花草树木,如因人为损伤,损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五、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 个月,养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商定后,方可按修改后的设计组织施工,并调整相应投资,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一、栽种完成后,乙方自检并通知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养护期满,甲方再次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即为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补种或甲方按苗木单价扣款。
二、 养护期满,甲方应于当日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2验收致使乙方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即为对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按设计图纸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护及管理。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 %,共计 元。
二、工程养护期满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余款,共计 元。
第六条:附则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所订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协议所订条款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常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致使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5%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议中止合同。
本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 地址:
简单苗木种植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甲方将 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活方式承包给乙方种植,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二、施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时间包含一年的养护期。
三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
四、 种植范围
1. 在甲方指定地点种植相应苗木;
2. 对养护期内死亡的和成长性能差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
五、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六、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 按甲方现有绿化面,乙方组织人员挖穴、施肥、种植,确保苗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甲方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
3. 工程质保期: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一年中乙方负责绿化苗木的养护管理,并须保证成活率达到100%。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一周内支付工程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质保期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余款。
八、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苗木浇水水源,协调施工环境;
2. 甲方派现场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进行质量监督,现场代表如认为工程质量可能出现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听取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需乙方签证认可;
3. 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4. 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姓名: 联系电话: )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5、乙方负责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有意外事件与甲方无关。
九、 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收取合同额 %的违约金;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应收取合同金额 %违约金,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十、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包转包给他人。特殊情况需转(分)包,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十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约定的自然灾害。
十二、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且双方无法自行调解时,双方同意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苗木种植承包合同 篇5
萍乡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队:(以下简称甲方) 湖南长沙雨花区园中缘苗木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为了共同把萍乡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快速高质量按时完成,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了双方友好,不发生任何争执,特定如下协议:
1、施工地点:
2、施工单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区内未完成的绿化量以设计20xx年6月第三版图纸为准,包括新增补苗(双方认可并签字的附件一(3)页,小苗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用量按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树木数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页认定的清单苗木价格相对扣减)
5、甲方应尽职责:甲方应24小时有足够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场地,加班时用电源。甲方在对乙方苗木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在约定时间(节假日除外)付好款项。
6、乙方应尽职责:乙方应该注意清洁卫生,文明施工,苗木应按甲方规定大小,质量不得随意改变,变更应与甲方协调同意后,才能变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应保证红花绿叶。
7、工程承包总造价:总造价伍拾贰万元整。(不含税)。
8、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60%付款,苗木进场第一车后,从第二车开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价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之内付工程总造价90%,其余10%的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满树苗验收后15天之内付清。
9、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简单苗木种植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为了共同把萍乡市委党校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快速高质量按时完成,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为了双方友好,不发生任何争执,特定如下协议:
1、施工地点:
2、施工单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区内未完成的绿化量以设计20_年6月第三版图纸为准,包括新增补苗(双方认可并签字的附件一(3)页,小苗数量仅供参考,实际用量按设计要求质量标准。树木数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页认定的清单苗木价格相对扣减)
5、甲方应尽职责:甲方应24小时有足够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场地,加班时用电源。甲方在对乙方苗木验收合格无异议后,在约定时间(节假日除外)付好款项。
6、乙方应尽职责:乙方应该注意清洁卫生,文明施工,苗木应按甲方规定大小,质量不得随意改变,变更应与甲方协调同意后,才能变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应保证红花绿叶。
7、工程承包总造价:总造价伍拾贰万元整。(不含税)。
8、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60%付款,苗木进场第一车后,从第二车开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价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天之内付工程总造价90%,其余10%的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满树苗验收后15天之内付清。
9、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简单苗木种植承包合同 篇7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