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
20__年7月19日上午,海南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暨手机号码支付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在青海湖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契机,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法》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海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法律援助法》《党建+公益法律服务》等内容的'宣传横幅,展出了《法律援助法》、青海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为内容的宣传展板4个,并向在场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海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藏汉双语版、《农牧民法律服务手册》《疫情防控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向在场的群众讲解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介绍了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同时设立了法律援助咨询处,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法律知识、解疑释惑的方式向在场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扩大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本地区农牧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和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的同时,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全面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日,辛集司法所联合辛集镇法学会工作站、镇妇联在镇驻地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往来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页、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并向群众重点普及了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对于群众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政策解答和法律问题释疑,以此激发群众学习法律的热情,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使群众对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一步,辛集司法所将持续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动员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深入学习法律援助知识,深耕群众路线,深挖援助线索,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法律援助法》的宣传影响力、扩大群体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3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更好地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6月21日下午,佛坪县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干部,赴袁家庄街道肖家庄村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宣传展板、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材料及手册等方式,向村民重点宣传了《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汉中市掌上“12348”微信小程序,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掌上“12348”的操作流程进行了答疑解惑,还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吸引了众多村民的关注和参与。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200余册,解答群众疑惑20余条。
下一步,佛坪县司法局将以送法进乡村为主要形式,开展系列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同时,积极受理与困难群众相关的法律援助案件,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每一个受援群众都看到法律援助的'价值,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4
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提升广大牧民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近日,河南县司法局在那达慕广场开展主题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此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中,司法局法律工作者以通俗易懂的地方语言,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并结合实际案例向人民群众重点讲解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财产纠纷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工作者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和疑惑,向人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得到在场群众的普遍好评。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增强了牧区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积极性,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下一步,河南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挥传统宣传与新媒体宣传优势互补作用,积极探索新的普法宣传方式,使普法宣传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让法律知识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必备品”。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5
为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晓度,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市普法办、市委政法委、市法院等多家单位走进凤城大集,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为主题,开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以及现场解答咨询等形式,耐心向过往群众解答劳动权益保护、赡养、扶养等涉残、涉法问题,并发放《法律援助法》《海阳市法律援助指南》,讲解法律援助的`范围、流程等内容,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32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援助咨询3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了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氛围,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今年以来,我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烟台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通知,以“法援惠民生”为主题,以学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为主线,以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疫情防控”、“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维权”、“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一系列品牌活动,以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对象进行引导、宣传。
下一步,中心将继续以重要时间节点为宣传契机,对未成年人、军人军属、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宣传,依托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老龄委、劳动仲裁委等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和力度,通过办典型案、办精品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6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怀柔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高位部署,全面推动。召开全区学习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工作部署会,统一安排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的各项工作,明确28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要求围绕重点人群、亮点内容,进一步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加强总结提升,为新法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二是广泛动员,全面宣传。各镇乡街道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开展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组织辖区群众参与法律援助法网上答题活动等形式,提升宣传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十期“法律援助法普法课堂”,全面解读法律援助法的定位、内容和意义,区级新媒体矩阵成员积极转发,形成普法宣传合力。
三是主动融合,精准宣传。将法律援助法宣传融入创城志愿服务活动,公职律师志愿服务队和律师志愿服务队深入工地、社区,聚焦农民工、外卖配送员、妇女等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从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行精准普法,不断提升普法的实效性。
据悉,怀柔区将1月作为全区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月,集中开展多角度、多主体的密集性宣传活动,同时,各相关单位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宣传普法长效机制,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以更大力度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入脑入心落实落地。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7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群众对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期,湟源县司法局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一、《法律援助法》进机关
1月12日,东峡司法所开展“促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送法进机关活动,在新春来临之际为辖区机关干部送上法律知识和美好的新春祝福。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乡镇政府、派出所、村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各50余本,发放宣传海报40余张,同时向基层干部宣传宪法及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旨在增强机关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他们成为法律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活动中,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传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读本很有益处,他们将在闲暇之时学习知识读本,树立法治思维,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二、《法律援助法》进寺院
1月13日,日月司法所联合日月乡政府到东科寺开展“法治宣传进寺庙”活动。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为寺院僧侣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在法律宣传栏上粘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发放法治宣传品等方式,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东科寺寺院僧侣纷纷上前咨询与自身实际相关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一一作出解答。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在场僧侣讲解宣传了《民法典》扫黑除恶、禁毒、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相关法律知识。
三、《法律援助法》进农村
1月13日上午,申中司法所在申中乡卡路村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此次活动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普及宣传,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援助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发放《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扫黑除恶宣传彩页、各类法治宣传品,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讲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援助对象和申请程序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知识的知晓率,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农民工解答有关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法律问题,并为群众介绍推广“法治湟源”微信公众号及12348法网,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营造了“法律援助在身边”的良好氛围。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有效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增强了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湟源县司法局将聚焦主责主业,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以法治宣传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全县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8
本次宣传月活动以“法润民心、援梦三晋”为主题,主要宣传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以及法律援助的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法律援助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及亮点,法律援助的范围、形式、申请条件、程序、便民措施等。
主要开展五项活动,分别为:法律援助法颁布一周年专题户外宣传活动、“三晋法援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专题视频征集宣传活动、聚焦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和多载体多形式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其中,“三晋法援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将围绕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以及法律援助先进典型,分赴全省各市进行集中宣传采访。各市还将充分发动当地各大媒体,与省司法厅采访组形成合力,掀起法律援助法宣传贯彻高潮。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9
因为之前一直跟着前辈律师帮忙,基本上都在做律师助理方面的工作,而拿到律师证就意味着开始独立办案,身上的责任变大了,然而这才刚刚开始,往后需要学习积累的知识还有很多,以下是本人在本职业年度内的总结和反思: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在职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严以律己,始终做到忠于、服从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良好的律师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等,尊重同行,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
2、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过程中,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诉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谐,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人无论是代理诉讼案件,还是办理非诉讼案件,都能恪尽职守。
回顾本人所接收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本人都是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也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本人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新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3、认真遵守执业纪律
因为刚执业,办理的案件不多,处理民事案件4件,都已经结案。在职业活动中从来没有出现以下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或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违反律师服务管理收费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我没有任何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和严重损害律师执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过处罚。
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理论结合具体案件,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之间打交道的技巧。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执业,每个律师至少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不足,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步不前的.。我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与时俱进,跟上法律不断更新发展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4、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在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组织下在玉林东路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对于社区居民在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全面、详细的解答,解决了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使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总结在20xx年度律师执业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依照《律师法》和律师事业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新案源,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做一名优秀律师。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0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人民为中心,创新法律援助形式,精准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20__年1月1日到20__年6月23日,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6件;受理法律帮助案件729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527件。
一、提升援助便捷圈,服务感更速度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承诺制,购置身份证读卡器,利用法律援助信息共享平台,对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的核查,通过数据共享实施在线核查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第一时间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人信息认证。推行法律援助申请“承诺制”“容缺受理”“网上办”“掌上办”,打破时间限制,实现7X24小时无间隔服务。规范热线业务操作,确保法律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和帮助。接待窗口实行周一至周五全天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接待,第一时间为来电、来访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截至6月23日为止,共解答咨询1527件,其中法律服务热线接通率100%,满意率97。62%,符合考核相关要求。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建立“就近能办、异地可办”的法律援助审批新模式,实现法律援助“从最多跑一次”到“最多跑一地”的转变。铺设“零距离”服务路径,根据考核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完善县、镇乡法律援助网络,构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实现群众便捷服务就近跑,将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进一步实现便民目标。
二、打造援助服务圈,幸福感更持续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护航困难群体。今年累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6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2件,涉及一件群体案件142农民工讨薪案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47件,未成年人71件。
撑起农民工维权保护伞。以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贯彻主线,积极做好春运期间农民工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为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打造冬日暖阳无欠薪。在法律援助接待窗口优先做好农民工讨薪类案件,全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使其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及时快速的有效处理。中心做好中国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咨询案件4件。
开启妇女维权直通车。以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多方位保障妇女、获得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妇联工作站的作用,做到妇女维权案件繁简分流,因势利导。每周三安排专职法律人员为妇女群体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文书等亲情化法律服务,引导妇女群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搭建未成年人维权避风港。以未成年人需求为中心,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机制,为未成年人提供坚强有力法律援助保障。中心以阵地为基石,结合节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平阳县水头镇实验小学开展与你“童”行,法治护航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邀请律师开展“校园反欺凌”法律知识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趣味游戏活动,游戏中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与儿童相关的内容;向师生发放《民法典》、巜法律援助法》宣传折纸等形式进行,并为师生送上法治礼品。本次活动让学生寓教于乐,提升广大师生法律意识,为我县友好儿童城市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完善援助功能圈,获得感更充实
中心有序安排律师轮流每周一至周五至检察院值班。与检察院强化协作,完善配套工作措施,特别是认罪认罚具结工作流程及工作要求。同时,中心要求值班律师法律帮助案件录入浙江省法律援助服务同一平台,实现电子化查询管理、常态化检查评估,督促值班律师提升服务质量。今年截止到6月份,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参与签署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729人次。
四、建立援助监督圈,守护感更坚固
建立法律援助律师情况“色彩档案”。对全县所有援助律师的法律咨询质量、法律援助质量等进行分类,通过绿、蓝、红“三色”管理,提升律师参与法律援助质量。运用浙江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开展“一案一评”,全面了解援助律师办案质量情况,实行与其他县市区交叉互评,通报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通报承办人员,为承办人员提供办案指引,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提升办案质量。中心根据评估结果根据平阳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细则【平财行〔20__〕52号】文件发放补贴。
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听庭活动,通过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派人参加旁听,了解律师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庭前准备、庭辨水平、综合业务能力等,确保让受援人在每一件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__年中心共指派评估案件59件。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案件质量。对法律援助办案团队进行优胜劣汰,组建新一届法律援助办案团队,强化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办案力量。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一案一评、一案一核、一案一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优良率,让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开展援助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将主题专项宣传与参与社会服务宣传相结合,将网络渠道宣传与社会实践宣传相结合。深入社区,进行摆摊式普法,突出做好法律援助法工作宣传。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1
今年来,在镇委政府的直接关心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所认真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优化法律援助运行机制,极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的需求。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权职能作用,推进构建“和谐社会”。
今年来,我们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各项法律援助业务,使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为群众全面更好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和局组织学习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同时,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宣传。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推诿、不唐塞,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16件。
二、探索和创新法律援助新形式、新途径。
打造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权利是法律援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如何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一直以来是法律援助部门的困惑。今年以来,工作站在局的指导下,认真探索,积极尝试一种全新的提高和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新形式、新路子。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工作站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依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二是认真抓好有关规定的实践运行。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突出抓较为典型的民事案件。今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哪样的不足。为此,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下年度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指派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
上半年金集司法所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本册470余份,摆放展板16块,张贴标语、横1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切实的提高法律援助在我镇的影响力。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于20__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为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日前,双龙街道组织司法所、综治办联合盘龙区司法局、云南杜昊律师事务所、双龙街道庄房社区在庄房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专题:一是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知识讲座,二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主题宣传活动。
本次讲座特邀云南杜昊律师事务所杨永强律师对新颁布的《法律援助法》做专题讲解,讲座中,杨永强律师对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辖区实际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积极引导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援助渠道,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讲座结束后,杨永强律师及普法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到庄房社区金盆小组“民法小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法》宣传手册及宣传袋、宣传搪瓷杯等宣传小礼品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发放宣传袋、宣传搪瓷杯等法治宣传品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人次。通过本次活动,让辖区居民对法律援助有了一定了解,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3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4
今年已接近尾声,下一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5
20xx年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正确下,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年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我站开展了法律援助培训活动,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5件,现场接待群
众咨询4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
二、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上半年我乡加强了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20xx年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5余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6
山东鼎舜律师事务所自20xx年6月与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南陈居委会、二七街道陈庄社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双百”活动协议之后,遵照市中区司法局的工作安排及要求,我所律师深入走访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义务法律服务工作,从婚姻、继承、物业管理、邻里关系等方面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和好评,切实履行了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
第一,为社区群众开展专场法律知识讲座12场。在南陈居委会、陈庄社区主管领导张云雁主任和毕佳琪主任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所王新升、阎振东、张培军、王义国、王涛、沈涛、陈忠德、于吉叶律师以及实习律师刘春健、宋开波等先后在社区开办“法律知识讲堂”,为社区群众讲解了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知识。在讲解中,各位律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办案经历,以案说法的方式既有效地进行了法制宣传,又能解决老百姓的疑惑与实际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二,积极参与社区联合调委会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在社区主管领导的安排下,我所律师积极参与社区调解工作。例如,崔某某与儿子、儿媳之间的垫资买房纠纷,残疾人张某某夫妇与邻居之间因琐事产生矛盾等纠纷中,经过律师认真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细致的劝解工作,使当事人逐渐消除了心结,并主动去适应对方和化解双方多年积怨与矛盾。
第三,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根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安排,本所律师在每堂法律知识课讲完之后都抽出时间为前来的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安排专职律师接待到事务所来咨询的社区居民。本所考虑到社区居民主要咨询婚姻、继承、房屋买卖、相邻纠纷等相关事项,特别组织参与解答咨询律师们进行专门的学习和对疑难问题进行集体讨论。通过和居民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答了诸多法律上的疑问。既满足了社区居民们对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同时又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真正起到了供需双方宣传教育“共赢”的良好局面。律师们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双百活动走进社区为居民群众解疑释惑,受到如此欢迎,心里有一种成就感。咨询中,律师们向社区居委会表态,社区居民如有法律咨询方面的需要,可随意打电话到事务所,若有不便,他们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家住2号楼的一位秦女士说:今天足不出社区便与律师面对面,为她解开了压抑在心里很长时间的苦闷,她很开心。居民张先生说:“这种走进社区的法律宣传活动应该不定期地坚持搞下去,形成制度,这样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就会不断地推向深入,不断提高社区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识,提高其知法、守法和正确运用法律的自觉性,为依法行政、建设和谐济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所律师经过将近一年的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充分认识到:社区法律服务的需求较大,涉及面广,并且基本上要求律师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等特点,同时社区法制宣传对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及纠纷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要做好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必须要求每个参与的律师不但要有丰富、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有耐心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和奉献精神。同时,我们认识到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可以使社区居民正确地理解法律、了解律师,树立了济南律师的良好形象,弘扬了鼎舜律师的奉献精神,也拓展了我所在社区法律服务领域,有着十分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并蕴藏着巨大的法律服务商机。律师通过社区服务大有作为,既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结识了许多居民和企业家,又为自己的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我所将根据服务计划,将“双百”进社区活动踏踏实实继续进行下去,为广大的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尽一份力量。我所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社区法制宣传氛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经常化,开创良好的法治文化新环境,倡导社会主义法律道德新风尚。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7
近日,为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满足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扎兰屯市人民法院联合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部门,在我市步行街夜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专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咨询答疑等形式,面对面零距离为过往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通过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维权途径等方面的大力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引导群众合法维权,提升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市法院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办理案件或者相关事务中,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将法律援助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8
根据上级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在社区妇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社区妇联于3月份在全社区组织开展了妇女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并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部署,精心组织
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社区妇联在接到有关文件后,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并于3月18日上午及时召开会议,对我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题部署。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学习了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会议要求要以这次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通过提高认识,规范法律援助程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切实加大宣传效果我社区妇联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的宣传活动。
一是召开由社区妇联干部及社区居民参加的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学习了新的法律援助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掌握了修订后的法律援助条例,对如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基础。座谈会上大家还踊跃发言,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对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是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工作形式为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通过面对面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道了妇女法律援助的范围、形式,以及如何申请。
三是印制大量的妇女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资料向群众散发,使广大群众更清楚的了解妇女法律援助条例,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开展开展街头宣传,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街头免费咨询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五是通过开展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工作,以案释法,使弱势群体从具体的案件中得到帮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总之,我社区妇联在妇女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以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散发了各种宣传材料,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使更多的群众了解了妇女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效果明显。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19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县教育系统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我校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
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校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克孜勒库都克小学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0
20xx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两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儿童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一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我县大部分妇女儿童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广泛宣传了《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法律七进”、“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法律知识讲座、开主题班会、“格桑花”宣讲团开母亲课堂、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户外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推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法治讲座62场次、主题班会9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8000人次。三是通过拍摄微视频,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婚姻家庭的正能量。截至目前,我局拍摄的微视频《离婚风波》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转载量、点击阅读量比较大。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亲民爱民、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县局和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儿童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制度。一是各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加强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完善和利用。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法律援助24小时畅通,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共解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1
一、志愿者值班需要具备如下知识:
1、法律方面的所有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懂得,不仅指对法律的了解状况,还包括你要援助的对象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的了解;
2、作为志愿者从事这项工作仅凭着满腔热情和爱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对这个职业的良知和责任心。
3、因为法律援助的对象不仅是贫困群体,也是低素质群体,他们很少受过正规的教育,有些甚至是文盲,他们大多数都有着冤屈急切地想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诉说,但是他们并不讲究说话的方式,也更不懂得说话的方法,所以在反映情况时经常言语激烈。当面对这些法律援助的对象时,更要有耐心。
二、值班工作经验
由于条件有限,目前没有实质工作经验。
三、值班经验教训
法律援助的'低有偿性与法律服务的高收入性造成行业认知上的差异,宣传力度不足。建议通过雷锋日、12月4日的普法日做简单的户外活动,推广法援中心,宣传法援的知名度与无偿服务性。
四、法援内部建设以及拓展案源
法律援助中心应当真正发挥职能优势,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多联系、沟通,工作上互相支持配合,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指引。
五、注意事项
我发现志愿者们在到法律援助中心之前,对这项工作了解很少,法律援助是政府的一个窗口,在工作中如果有偏差就会有损形象。所以年轻的大学生志愿者们最好在选择做志愿者之前先对这个职业有些了解,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六、对指导老师建议
社会认可度的第一来源就是当事人的内心感受。如果当事人在处理过程中受到的是贴心的关怀,是耐心细致的服务,那么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当事人对法律援助一定心存感恩,那么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力也一定是正面的、积极的。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2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的需求,已经成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的方案要求,放宽适用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一、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对特殊弱势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在全市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受理点13个,由司法所所长兼任法律援助受理点的负责人。在190个行政村和27个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另外在####律师事务所、市工会、市妇联设立了3个法律援助受理点,都设有专职人员负责。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把市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确定为三个法律援助观摩点。
二、做好法律援助的应援尽援工作
为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围绕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办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辩护和代理,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充分利用“12348”法律援助热线,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专线咨询工作,为群众解疑释惑。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今年1至10月,全市共承办案件245件,占全年290件法律援助任务的84%。其中民事242件,刑事3件(法院指定1件,申请2件)。接待咨询 670人次,其中来访500人次,来电170人次,接待农民工330人次。已结案民事 62件。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41.8万元。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3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以下简称法律援助法)将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让干部群众进一步关注法律援助,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乐至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了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工作。
抓好教育培训,掌握法律援助新要求。一是党组会议会前学习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周其林从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四个方面对法律援助法进行了解读,有利于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法律援助法,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组织司法行政全体干部职工深入领会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原文的学习及时熟悉法律援助新制度、新要求,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学习法律援助法,要求全县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法律援助法的重点和精髓,积极运用法律援助法保护好困难群众、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抓好法治宣传,扩大知晓率。联合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单位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海报、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让群众进一步关注、了解、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向全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全县各部门发放包含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职能职责、办事流程、咨询热线、案例以及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电话等服务内容的《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5件,为2941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2235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抓好新媒体,丰富宣传手段。以县司法局为主干,各司法所为分支,以点带面,综合运用“网、端、微、屏”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法律援助法的宣传范围,充分利用广告牌、LED、法治橱窗等载体,在交通要道、人流聚集地,通过悬挂横幅、播放标语等形式,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法》宣传的深入和广度。活动期间,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读本1000余份,《乐至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500余本,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余份,宣传标语50余条,宣传横幅25条,惠及群众5万余人。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5
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20xx年,法律援助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性建设。在20xx年9月以前,将建立有独立的工作场所,有4名工作人员,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档案柜、电话、电脑(含视频,网络接通,保证工作情况及时录入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本办公设备,室外有明显标识牌,室内公示法律援助指南的规范化工作站至少一个。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加大法律援助视频的宣传,让这一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措施更加深入人心,更好地发挥作用,每月完成至少5起法律援助视频咨询。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先后参加了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村(社区)等活动。来咨询的群众 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完成新都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目标分解方案。石板滩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指导各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共计完成 21件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每个案件均形成简报上报。
20xx年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法规知识不是很熟悉,耽误了来咨询群众的时间。为了更好、更快的为来咨询的群众解答问题,我们工作人员利用业余等时间不断加强
自身法律素养,来弥补不足。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6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7
一、活动情况
活动从20xx年6月1日开始到20xx年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真正树立,管理制度、便民措施真正落实,服务能力、案件质量真正提升,基层工作站点功能作用真正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整体推进,为民服务、便民服务、优质服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做法体会
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法律援助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和领会其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工作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机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经费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融入日常工作,把握县政协开展法律援助专项调研机会,争取政府重视,把增加法律援助人员、经费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县政府拟出台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意见;
二是法律援助机构普遍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分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
三是中心主任缩减办案时间、数量,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管理上;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人员除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外,按照岗位职责承担管理任务,人人参与管理,人人负有管理职责。
(二)从提高案件质量着眼,业务监管水平有新提高。
一是全面落实法援案件指派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援助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依规办理。
二是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案件全过程监控。事前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坚持“四统”,在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同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事中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旁听,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案件旁听,案后点评活动;事后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回访受援人征询意见,改进工作。结合市中心案件质量抽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三是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及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
四是确立法律援助重点范围,在保持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案件结构,提高社会律师办案比重和诉讼案件比例。
(三)从加强基层培训着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新提升。
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别是乡镇工作站人员信息化应用指导,举办一期基层人员信息化应用培训班,提高信息化应用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做到熟练使用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县法律援助中心与各乡镇、律所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的目标;
三是加强咨询录入。法律援助中心和各乡镇工作站法律咨询应建立台帐,应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全部录入,丰富咨询信息内容,实现咨询系统管理,提高咨询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便利基层群众出发,加强站点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按照《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真正形成覆盖全县的法援工作网络,方便基层群众就近申请。
二是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工作站点的管理,确保有标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明确工作站职责,发挥功能作用,树立了梅山镇潭湾社区等一批示范联系点,以点带面,起到了宣传员、引导员、办事员、初审员、监督员的作用,示范效果彰显。
三是加强对律师所、法院、看守所和社团行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站有场所办公、有专人接待、有经费办事、有规范名称、有工作台帐。
(五)从群众学以致用着想,宣传报道工作取得新成果。
一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度,不断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是为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法律援助宣传员,制定信息量化考核标准,各乡镇工作站每季度报送一篇以上工作信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奖励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积极性;
三是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作为创建必检单位,利用创建契机,加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建设,规范接待礼仪,准确及时解答群众咨询,提升服务形象;
四是创新法律援助宣传形式,结合开展“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积极宣传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和优秀法律援助案件,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
三、存在问题
案件三个比例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案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的一面,法律援助规范化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仍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8
20xx年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主线,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20xx年12月20日,共接待来访群众940人次,热线咨询91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6件,其中刑事360件,民事464件,行政2件。有效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民生导向,开展优质服务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上下功夫,着力推行窗口服务规范化,使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更接地气的法律援助。
(一)、从细微处入手,疫情防控不隔断。
自1月30日开始取消休假,全员24小时待命,进入警戒状态。暂停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服务,2月20日开始恢复窗口服务。服务大厅窗口实行每天两次消毒,大厅安排值班人员实施体温监测,严格执行日汇报制。主动对接县发改局,收集相关信息和法律问题,及时有效为其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指导意见。深入企业走访,第一时间将《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 问题汇编》送到企业,指导企业精准诊断自身涉及的法律问题,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及时向企业宣讲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最新政策,助企有序复工复产。
(二)、从精准化入手,特定群体畅通道。
围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主题,联合各部门开展“送法进园区”“送法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如1月2日下午在万全镇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以昆阳镇鸣山灯笼节为契机,在鸣山村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设置法律援助申请流动岗,让农民工随时随地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活动现场邀请律师为农民工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推行“三个当日”服务,缩短办结案周期,让农民工维权“零贻误”、“不落空”。截至12月20日,平阳法律援助中心共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3件。
(三)、从规范化入手,润民服务齐优化。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向群众亮出法律援助的'“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推行“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机制,规范窗口接待,建立“五一”工作方法,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忱服务、一身正气办事服务准则。向群众亮出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对材料手续齐全的事项,实行受理、审查、审批一次性快速的办理;对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建立“容缺机制”,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方式及案件受理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规范热线业务操作,确保法律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和帮助。截至12月20日,中心共受理法律咨询1853件。
二、深化改革创新,搭建服务平台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的可持续发展。
(一)、打破平台壁垒,提高服务效率。
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运行全覆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过平台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法律援助公函,援助中心将案件初审、审批、指派等信息同步反馈给办案人员,法律援助通知书及案件相关文书同步推送承办律师,实现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线上单轨流转,全程无纸化、信息化,有效打破政法部门志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办案效率。截至12月20日,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受理案件215件。推动执法办案“一体化”改革。每周2次律师进驻县“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开展值班工作。平阳构建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执法办案机制的创新做法在省委改革办《领跑者》刊登,并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二)、推进阵地突破,支撑服务衔接。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去年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基础上,检察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对接法律帮助相关事项,采取定期值班模式,在检察院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值班。截至20xx年12月20日为止,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参与签署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1277人次。强化沟通协调,监管常态化。建立平阳县法律帮助工作流程。监管法律帮助案件,对律师提供认罪认罚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对值班律师所办认罪认罚从程序监管,要求律师5个工作日内将会见笔录、工作记录等文书材料送交法律援助中心,确保法律帮助质量。
(三)、打造智慧法援,突破宣传模式。
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着力打造“全媒体”宣传态势,传播法律援助“正能量”,巩固拓展宣传阵地,实行网络宣传和实体宣传的融合服务。在中心、鳌江镇、水头镇、海西镇、南麂列岛分别投放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法律咨询和在线实时咨询、留言咨询等服务,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的权利。
三、注重长抓常管、提升服务质量。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紧抓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一)、规范服务机制。
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受理、审查、承办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坚持法律援助“五统一”原则,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通过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积极对接财政,提升法律援助各类补贴,开展差异化案件补贴,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二)、完善监督路径。
推进“听查评访”案件监督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对归档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防止不按程序受理、承办法援案件现象发生。今年已开展援助案件听庭听庭12件,回访50件,评估265件。对推诿拖延、敷衍应付,特别是打着法律援助幌子进行有偿法律服务、损害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29
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了书面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30
一、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我局自1999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先后指派律师为30多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我县每年需要指派律师为弱势群体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200件以上,但是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人员,经费不足,我们每年能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非常有限,许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自1999年以来,我局共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案件927件,因经费困难只对30件提供了法律援助,影响了政府这项“民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二、法律援助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1、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的要求,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列编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现有人员中调剂2-3名,其余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
2、按中央、省、市要求,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每年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200件以上,所以每年至少需经费5万元,1999-20xx年县财政均未足额拨付,目前我局还欠指派律师办案经费3万余元,因此,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规定,申请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欠帐支付和办案经费。
法律援助法宣传总结 篇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20__年1月19日,大邑县司法局王泗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万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大邑县司法局王泗司法所联合镇政府有关部门利用逢场赶集的有利时机,在集镇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散发法律援助法相关宣传资料,详细介绍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及热线等内容,发放法律援助法等相关宣传资料、用品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次。
此次活动助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顺利实施,让更多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畅通了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学会积极主动寻求法律帮助,为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