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篇1
1、中心的领导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经常检查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工作,在“两会期间”,在中心的大小会议上,每次都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增强了每个职工树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观念,使大家做到了不出交通事故,不违章。
2、中心按要求与地区安委会签订了《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与会单位交通安全与交通保障责任书》和《甘家口地区20xx年度安委会与辖区单位交通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中的要求认真落实,组织实施,严把派车关,做到了预防事故发生。
3、在“两会”召开前,组织全体职工召开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会上中心领导和车管干部就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对全体职工进行了宣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人人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增强了中心全体职工的首都意识,安全意识,增强了全体职工的光荣感和政治责任感。大家都表示,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为“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做出自己的努力。 4、按照地区安委会和交通支队的部署和要求,在“两会”召开前,本中心领导亲自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了一次交通安全学习,测试交通法规,制定“两会”期间的安全行车措施,按要求削减交通流量,对单位机、非机动车一个不漏地进行了一次检查。并按要求与本单位全体司机逐一签订确保“两会期间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与会司机须知”发到司机手中,组织学习。
5、“两会”期间本单位教育全体职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管制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杜绝“带病车”上路,杜绝大小责任事故。严把派车关、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积极发动群众上街维护交通秩序,为我区圆满完成“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和交通保障任务做出了贡献。
6、按照地区安委会的要求,对本单位所辖的机动车进行了一次认真地检查工作,并登记造册。将上报的削减流量的车辆封存,不得上路行驶。
7、指定专人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登记,并落实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确实保障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实现零指标。
8、认真执行本中心的20xx年交通安全活动,对我中心的新司机,重点进行强化教育,重点管理,没有老司机陪同,不得开车上路。
9、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张贴法规内容,法规宣传画,组织全体职工统一学习并进行测试等方式,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10、多次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的VCD光盘。我单位职工在观看以后,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新交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在地区安委会的和片组的领导下,认真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抓全体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增强了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全体职工的努力,使我中心的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收获,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努力,抓好交通安全工作,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人民的生命安全、配合地区安委会和片组把交通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社区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篇2
社区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一、交通安全工作组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时时讲,处处讲,使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社区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二、及时与公安交-警沟通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定期分析研究本社区交通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活动,管理制度《社区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配合公安交-警开展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沟通交通管理信息每月一次。组织全社区开展学习活动不少于三次。
三、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靠右行等的宣传教育作用,加强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二次。
四、开展相约警务室活动。
五、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橱窗、黑板报和活动墙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与教育。
六、配合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经常悬挂和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标语。
七、充分利用录像、电视等宣传教育工具,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像不少于二次,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电视不少于二次。
社区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篇3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和汽车驾乘人的安全防护水平,10月11日,叶县公安交警在叶廉路与昆阳大道交叉口开展交通秩序整顿和道路安全宣传活动。
当天,公安交警在每日人流、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路口,对电动车乱停乱放、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戴安全头盔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劝导纠正,并发放宣传页,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为道路安全敲响警钟。
“以前不戴头盔,经过宣传引导,知道了好处坏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以后一定积极戴上头盔。”市民说。
近日,叶县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持续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通过现场查纠及电子监控取证等方式,依法查处汽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叶县交警大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骑电车戴好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是对自己的安全,也是对家人的安全。下一步,交警大队会对城区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出行意识。”叶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人员刘思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