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浙江省关于《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生活指导师各班班主任
二、事故的判断
2人以上的教师或学生在短时间内出现了相同的呕吐、腹痛、痉挛和其它中毒现象,一般判断可先报告谢宏钧,然后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三、应急流程:
送诊——保护——报告——检查
送诊:发现集体中毒事故迹象后,在场教师和事故发现第一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可拨打急救电话或自行组织车辆)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抢救。具体负责人为当日行政值日教师,并将抢救实情每隔15分钟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保护:发生集体中毒事故后,应在协助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和隔离的同时,要及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实情,取得帮助。后勤要做好消毒准备和临时隔离网的设置。并立即停止食堂和商店的食品供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封闭,以备检查。具体负责人为陈振权。
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真实情况向上报告,应报告的单位有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县公安局。组织人员协助专业人员进行各项工作,并进行问卷调查、写好调查报告。班主任进行认真的学生人数调查后,及时通知中毒学生家长到校协助抢救和调查。具体负责人为钱起建、许仙平。
检查:立即提取24小时的留样并进行检查。同时在事故原因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就初步判断中毒的面积和影响,对没有中毒现象的学生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观察,预防中毒后果的恶化。绝不能遗漏一个学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护稳定,消除不良影响。
四、其他事宜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封锁食堂,所有外来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认真登记以备调查。
2、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应把抢救学生放在首位。
3、事故发生后,不提倡自我做无根据的判断和非专业的抢救。
4、联系电话:医警:120学校: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篇2
一.应急处置部门和职责
1、幼儿园成立特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教研组、保育员、食堂负责人等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处置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幼儿园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幼儿园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幼儿园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 食品加工、操作程序
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应急处置
1、 信息报告 (即时报告在校的最高行政领导)
(1) 幼儿园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勤人员,构建“安全工作绿色通道”,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幼儿园长报告,如幼儿园负责人都不在则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员报告。
(3) 在半小时之内以口头形式报告民治街道卫生监督所。处置完毕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4)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 事件处置程序
(1)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拨打“120”,及时将病人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安全救护组要积极做好中毒幼儿的就医陪护工作。
(2) 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设备和现场。要负责安慰管理好幼儿,不使幼儿走散。
(3) 协助调查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幼儿园要配合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食药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
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食品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食品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善后处置措施
1、 园领导和相关教师到医院看望和慰问中毒师生和家属,并向医生了解中毒伤害情况;
2、 园工作小组根据中毒原因和医疗诊断,作出初步事后处理方案。
(1) 及时评估分析
中毒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 由区应急办、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适时公布情况。
(3) 收集社情动态
幼儿园要做好当事幼儿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关注本园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
3、 安抚慰问师生
认真做好安抚慰问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
4、 汇总情况
对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幼儿园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篇3
一、目的
为了预防坍塌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保证坍塌事故发生后,抢险工作及时有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预案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工程项目的自援自救;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三、组织机构及职权
1、项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劳艳成
副组长:
李铁
组员:
王大伟
2、职权
2.1、组长:全面领导应急小组的工作,并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调配。
2.2、副组长:总体协调各部门在紧急应变中的分工协作和统一指挥。
四、救援小组职责:
建设工程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既为临时救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五、救援器材
(一)、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二)、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三)、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四)、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五)、抢险工具:面包车、吊车、挖掘机、铲车各壹台;
六、预案的实施
(一)、接到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建委。
2、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通知就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突击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项目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
6、项目施工员负责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7、项目技术主管负责组织人员排除险情,以免造成深基础再次坍塌。
七、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公司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室,并在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地、施工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八、其它事宜
(一)、定期召集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安全事故预案的研讨。
(二)、定期对有关成员抢救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实战能力。
(三)、确保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联系及时方便,如有变化及时通知救援领导小组。
(四)、本救援预案是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五)经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六)、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立即报告,各有关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篇4
为做好学校餐饮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应急机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部署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应急机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灾事故发生各职能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开展有效的扑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指挥组
(一)指挥组成员结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消防应急预案指挥组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防范、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1、组长职责:负责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练、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协调工作。并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进行指挥组织人员、物资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等项工作。
2.副组长的职责:负责消防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组织的制定、修改完善并协助指挥组组长组织协调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及现场协调工作。
3.成员职责: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学校餐厅消防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火灾危险性、扑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数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必须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等基本情况。一旦本辖区内发生险情,立即报告消防应急指挥组,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畅通,指挥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
二、技术措施
(一)发生火灾时,组长、副组长及安全员应立即在火灾现场前汇集,组织和指挥灭火作战及现场人员的疏散。
(二)在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到达后,现场人员服从公安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人员的指挥,协助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抢救贵重物品,视事故情况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食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篇5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防止校园学生欺凌等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实际,现制定中学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职工。
二、应急预案
(一)预防教育
1、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有责任对本班学生进行和谐相处,文明做人的教育,对有发生欺凌可能的'苗头要及时报告班任、级组、德育处,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2、班主任要将本班曾有类似不良记录或有暴力倾向的学生名单,报告级组统筹管理,重点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
3、对曾参与欺凌的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老师要对这类问题学生进行跟踪管理,要做耐心的思想工作,随时观察其动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应急处理
1、首遇负责制
(I)发生学生在校园内欺凌别人或被人欺凌时,首遇教职工除了要当面进行劝阻,与此同时,还要将情况报告给当天值日行政或政教处。
(2)若遇校外人员到校欺凌学生等,首遇教职工有责任立即劝阻,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要及时报告政教处或分管领导;若(IlO)现场情况较为严重的,还要在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争取时间,以防事态失控。
(3)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首遇教职工要马上报告学校120领导,同时拨打急救电话,与此同时,积极做好组织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处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问题处理程序
1、由首遇人依照以上三条酌情执行。
2、值日行政、政教处、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召集以当天值日教师、政教处及相关班主任赶赴现场,积极疏导,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力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问题。若现场情况已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要立即报告校长并打电话报警。一旦出现人身伤害事故,马上拨打急救电话,值日行政会同班主任组织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处理,同时第一时间与相关家长取得联系。
(四)事后处理
1、由值日行政、年级部、政教处、班主任召集本校肇事学生进行询问,了解事情经过,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多方配合,做好事后的初步处理工作,力争不留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2、对校外社会人员,应配合警方及时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对校外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就读学校取得联系。
3、由分管校长负责向校长办公室汇报情况,并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提请校长办校务会讨论通过。
4、全校通报处理结果,警示学生以此为戒,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责任追究
未履行安全职责,违反上述规定的,经校行政会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