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方案范文 篇1
为加强学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小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方案范文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级网络培训资源,做实教师全员培训工作,推进我区教师网上学习培训活动,根据《溧水县“十二五”教师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主题
解读教师专业标准
二、培训形式与学时
区教师全员网络培训采取“主题组班式”的培训模式。
1、全员全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全员参与网上培训。
2、网上培训学时认定。教师参加区全员网络培训,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30个学时。
三、培训课程
学前课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小学课程: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中学课程: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四、培训时间
(一)报名时间:20xx年9月12日至9月19日。报名表以Excels格式,以学校(园)名称为标题,发至邮箱。乡镇幼儿园由中心园负责统一上报。
(二)网上培训时间为20xx年10月9日--20xx年12月28日。
1、初中、高中教师培训时间:10月9日至11月9日
2、幼儿园、小学教师培训时间:11月28日至12月28日
五、培训实施及管理
1、在区教育局领导下,成立溧水区教师网络培训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网络培训工作,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全员网络培训的组织、实施与考核工作。
2、各学校组建教师网上培训领导小组,培训站长担任组长,制定本校的网络培训方案及保障措施,确保本校教师全员报名,指导教师登录学习,督促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乡镇幼儿园由中心园负责管理。
3、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网上学习,并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后才可获得相应的培训学时。此培训学时纳入当年教师继续教育签证验证的学时。
区级网络培训30学时,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网络培训,按照证书提供的实际学时计算,各级网络培训学时可以累加。
小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根据金坛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行政会通过,特制定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办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学校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考核的对象和范围为20xx年12月底在编在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量化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和完善民主测评办法,提高测评的针对性,优秀的产生坚持由下至上的程序。对教师注重综合评价、注重平时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学年度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年度考核方案。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俊
副组长:刘小卫
成员:许战光胡伯明王照虎李俊华高雅婧朱琳娜史文娟
2.形成考核方案:结合学校特点,在考核对象、测评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程序、时间安排等方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优秀等次比例:根据区教育局坛教人字〔20xx〕5号文件,我校考核优秀分配名额为5人。其中,学校正校级领导由教育局考核确定等次,优秀等次不占单位优秀分配名额。
第二阶段:实施年度考核工作与日程安排。
考核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6日---20xx年1月18日。
1.20xx年1月6日召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1月6日学校制定并公布教师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具体程序,领取教职工年度考核有关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1月8日教师上交工作成绩单,由组长汇总电子稿下班前交办公室。
4.1月10日中午召开教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小组人数的`25%为基准,确定小组考核“优秀”教师的推荐名单。
5.1月10日中午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考核小组和部门负责人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填写考核意见。
6.1月13日至1月17日公示考核结果及教师工作成绩单。
7.1月18日完成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上报教职工考核材料。
第三阶段:公示、报送审核备案阶段。
1.校内公示。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及其工作业绩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2.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3.考核结果由学校直接向本人反馈。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说明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因病(公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②20xx年录用的新教师,属首次就业的,目前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③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2)受处分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①受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②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④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⑤同时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当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①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③教育方法不当而造成一定后果的;
④发生教育教学事故的;
⑤不满负荷工作的;
⑥全年病、事假超过三个月的;
⑦不安心学校教学工作,搞有偿家教的;
⑧其他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4.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
②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③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④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⑤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⑥其他应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师德评价较差;
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③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⑤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⑥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相结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加竞聘上岗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区人社部门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考核奖惩等问题按上级文件与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