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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14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起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学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我中心小学将围绕教育局精神,按照严要求、高标准的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地评选确定起一支质量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评审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心集体;具有良好的职业、社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校园文明秩序。

  2、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解决本专业教学上的一些疑难问题,能在一定范围内指导本学科的教学,且治学严谨,教学效果好。

  3、能坚守在教学及教学改革的`第一线,身先士卒,勇于实践。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做过引路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4、积极投入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课堂教学效果较明显,在学校中起积极作用,且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备课认真,作业批改和学生辅导及时到位,教学质量好。

  6、主动参与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7、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评骨干教师。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

  教师本人参照条件,向中心小学评审小组自我申报并填写好《前何中心小学XX年校骨干教师推荐表》。

  2、组织推荐

  基层小学可以成立评选小组,按照师德师风、教育能力等方面程序,进行考核、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对象报送中心小学。

  3、破格条件

  已成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在市级赛课取得较好成绩的老师;XX年6月被确认为校级骨干对象的老师。

  4、评选程序

  1)五个一”内容考核。为确保骨干教师含金量,中心小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主要从“六个一”内容考核,评选确认13位校级骨干教师。“六个一”即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一节课、一次作业检查。考核分值一个博客5分,一篇论文5分、一篇教案5分、一篇说课稿5分、一次作业检查10分、一节课70分。

  2)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个博客”、“一篇论文”、“一篇教案”、“一篇说课稿”等内容考核,打分。

  3)组织评审组对参评骨干教师“一节课”进行听课,了解课堂教学能力,并对参评骨干教师业务检查,特别是检查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4、征求意见。根据以上内容考核分值,以高至低的次序,确定骨干教师,并听取教师意见,评审组确定拟评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听取意见。

  5、公示无异议,由校务会审核决定后,推荐参评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大连财经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弘扬我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爱生如子的崇高师德风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对我校教师的无私奉献、爱岗就业精神和积极投身社会教育的认真态度进行褒奖和鼓励。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努力建设“才正品高人和德美”“厚生乐教,博闻善导”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掀起人人争做“最美教师”的热潮。

  二、评选标准

  (一)作为专业课、公共课、基础课教师,能不断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编写、出版具有一定水平的教材、专著,发表过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学术研究论文,公认教学质量优秀。主动进行课程改革,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得到师生好评。

  (二)爱岗敬业,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在传授学生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的发展,遵循“亲笃搏达”校训,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三)品德高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政策和方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廉洁从教;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四)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有较好的合作意识。

  三、评选对象

  大连财经学院全体教师。

  四、评选时间

  20xx年5月8日——20xx年5月23日

  五、评选流程

  1、各单位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本单位优秀教师中评选产生指定名额的本单位“最美教师”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并作为学校“最美教师”候选人,要求每位候选人填写一份“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申请表和1000—20__字的个人事迹。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负责人向校方提交候选人推荐材料。

  2、5月21日-23日进行投票测评,各项投票无异议后进行公示,评选出学校“最美教师”人选。

  3、学校于5月25日公示评选结果并进行宣传展示。

  六、评选名额

  各单位最美教师人选名额:多于10人推选两人,少于10人推选一人。

  学校最美教师人选名额:10人

  七、表彰奖励

  为最美教师颁发证书,并由新闻中心推出人物专访。

  八、评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单位、各组织要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举、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把真正德才兼备的“最美教师”推举出来。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3

  为加强集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成长与发展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集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评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

  在编在岗符合参评条件的一线教师。

  已评为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学科类和班主任类骨干人员不列入评选对象。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3.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近三年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中专任教师每周不少于6课时,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4课时。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评选骨干班主任需有两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5.学年度考核合格,教育教学综合业绩突出,受到所在分校(校区)表彰奖励。

  五、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分校(校区)要成立由校长、书记任组长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推荐程序、推荐要求。

  2.各分校(校区)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要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开展工作,推荐结果需在本分校(校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自主向所在分校(校区)提出参评申请,分校(校区)进行考核推荐。其中,申报教师需填写《北京市陈经纶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申报表》一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分校(校区)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同意的,需将申报教师的《北京市陈经纶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申报表》,连同《20xx年校级骨干基本情况统计表》于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4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列,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辅导的学生获市级或市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5、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6、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7、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三)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列,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近五年来辅导的学生获市级或市级以上奖励,辅导青年教师成效显着,所指导的本校青年教师参加教学比武获得校级(含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4.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5.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6.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7.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8.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四)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5

  根据镇江市教育局有关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镇江市徐南中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评选方案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工作机构:办公室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本专业合格学历,正在从事班主任工作或从事班主任及其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取得普通话、微机或外语测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测试合格证书。且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年龄要求:男教师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

  4.教育教学业绩:

  第一类:教育教学水平高、教育教学效果处于我校同学科教师同类型班级领先地位。具备以下条件中三条。

  ⑴近三年内应在学校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⑵在市属中学以上评优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⑶在市属中学以上范围内上观摩课、公开课或校组织的对外公开课二次以上,教学水平和效果得到同行一致好评;

  ⑷所教学科在学校中处于上游;

  ⑸所带班级获文明班级称号或本人评为优秀班主任两次以上;

  ⑹在其它竞赛评比中获市属及以上较高奖次。

  第二类: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教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具备以下条件中一条。

  ⑴近三年承担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试点或课题研究且课题或教改成果在学校范围内有一定影响,且至少有一篇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或在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市属二等奖;

  ⑵多次在市属及以上范围作教材分析、专题讲座获一致好评。

  ⑶每学期在学校至少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三、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成立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2.全体教师会进行动员,公布评审条件。

  3.个人申请,领取《市徐南中学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申报表》。

  4.召开申报人员会议,布置申报材料的准备。

  5.准备并按时上报材料至办公室。

  6.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推选校级骨干教师名单。

  7.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名单。

  8.校级骨干教师名单公示。

  四、相关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的有效期是20xx年2月~20xx年6月。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杜绝任何弄虚作假。

  2.师德表现和教学效果学生(或家长)测评满意率低于85%的教师,不得参评。

  3.符合任职资格的教师均需参加评选,否则算作自动放弃。

  4.以上评选的条件希望能认真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解释权在校长室。

  5.若被评校骨干教师,根据学校财力给予一定津贴,并作为报送市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6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工龄三年以上,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一线代课教师;

  2 . 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8%,即我校评选名额为5人。

  三、评选条件

  (一)德(40%)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从事第二职业。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

  3 . 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备注:以教导处组织的教师互评得分为准)

  (二)能(15%)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学生无乱堂、无瞌睡等。

  (备注:以教师讲课得分和作业教案检查得分为准)

  (三)勤(15%)

  1.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神池县教育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3.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教师)、其他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和学校各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4.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

  5.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工作,并能出色完成。

  (备注:以校领导抽查教研考勤和教研组长记录考勤以及请假考勤得分为准。教研考勤满分记5分,请假考勤满分记10分。)

  (四)绩(30%)

  1.教学成绩按上学年度两次期末考试成绩得分比率为准,记满分20分。计算方法按照15年度百分制教学成绩分计算。

  2.学生评教评分,在学科组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学困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

  (备注:以学生评教结果为准,优秀率80%及以上者均为优秀,记10分;优秀率80%以下为良好,记8分;优秀率60%以下为合格,记6分)

  附加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按上一年度20xx.9--20xx.8发表论文等级累计加分,按一二三等,国家级记3、2、1分,省级记2、1、0.5分,市级记0.5分)

  四、凡在20xx年上半年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病假1个月或旷工1天或以上;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出现过责任事故(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家长举报的有偿家教)。

  (6)不参加寒暑假培训。

  (7)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8)质考教学成绩不达县平均水平者。

  五、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学校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

  3、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校教坛新秀: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年超过太仓市平均成绩或在年级内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C、近3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奖,或承担达太仓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好评,或在太仓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含说课、解题、命题等)获三等奖及以上。

  D、近3年来,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总字数不少于20xx字),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

  E、近3年来,在太仓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博客或教学随笔。

  2、校学科带头人:

  ①学科教学类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在年级内名列前茅或在近三年中的中考成绩超过市平均。

  C、近5年来,在太仓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太仓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或说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太仓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第。

  D、近5年来,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2篇。

  E、能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近5年来,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3篇及以上。

  ②德育类

  A、在班主任管理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好评的在职班主任老师。

  B、受到校级及以上的德育类表彰,或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班会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C、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参与太仓市级或太仓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近5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或近5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德育方面)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与教研组、德育办推荐相结合。

  每年的12月,教师对照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要求,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可填写《学校教坛新秀申报表》、《学校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附近3~5年来的主要业绩、论文等复印件、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考核、评议。

  先由教科室会同其它处室对申报对象及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交由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对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的考核,都要进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和教师总数的50%,“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低于2/3的不得入选。

  3、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确定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初步入选名单,提交校长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充分征求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并颁发证书。

  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五、职责与义务

  校级骨干教师须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1、在师德修养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2、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或研究),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每学期至少要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的公开教学任务(包括公开课、示范课等);另外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德育类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开设1节校级及以上的公开班会课。

  3、在教育科研方面,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带头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活动,每学年在太仓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所作经验交流不少于1次。

  4、承担或参与太仓市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任务。

  六、考核与奖励

  1、考核程序

  (1)每年的5月,由校级骨干教师本人根据《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进行自评,填写《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校级骨干教师的《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上报校长室。

  (3)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学生满意率”和“同行满意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4)下学年开学初,由校长室公布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对于在师生满意率测评中满意率低于70%的校级骨干教师,学校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2.几点说明

  (1)年满55周岁的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加考核,称号自动取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①校级教坛新秀年龄超过35周岁的。

  ②在学校工作,但不在教学第一线任本专业(和称号一致)课的(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的除外)。

  ③不按时提供学年度考核材料或不参加骨干教师考核的。

  ④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自动取消德育类校级学科带头人。

  3、奖励措施

  (1)学校给予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300元/人学年的奖励(享受教育局津贴的太仓市级骨干教师不重复奖励)。

  (2)在教师职务评聘中,校级骨干教师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学校的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优先考虑校级骨干教师。

  (4)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5)参评太仓市市级骨干教师必须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七、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骨干教师的常规工作由教科室具体组织实施,骨干教师阶段性的评选和考核,由各行政部门分条线实施,即教科室负责材料受理、审核和向上级推荐等工作,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考核,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考核,德育处负责教育质量考核。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负责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和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校长和人事、教学、教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选拔范围

  全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资格评定委员会。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骨干教师。

  3、复评阶段。评定委员会根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初评合格的教师进行材料评审,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审结果作为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出的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和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5、上报我校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并附个人相关评审材料。

  五、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含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㈡学识和职业技能方面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辅助学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会制作多媒体课件。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㈢教育教学业务方面

  1、教育教学思想先进,经验丰富。善于因材施教,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学生、社会和同行的肯定。

  2、教学成果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教班级学生在市以上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考试中居同类学校前列;

  ②在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平均成绩达到优良;

  ③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文艺汇演、会展、体育比赛等中获奖的;

  ④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举办的教坛新星、优质课评选等教学竞赛或汇演、会展中获得等次奖。

  3、班主任、团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工作开展正常,无重大事故。

  4、教研能力强。五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的本学科教育教学会上作主要发言,或论文在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主持的论文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

  ㈣五年来,受到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等称号的可优先参加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

  六、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依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参见教人[]84号《关于印发〈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职责和待遇

  ㈠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规定的范围承担1~2次示范公开课,起积极带头和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送教下乡和结对帮扶任务。

  4、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5、根据学校的安排,至少负责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成果。

  ㈡待遇

  1、授予相应级别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有效期三年。

  2、优先选派参加高层次的教科研培训、考察等活动。

  3、学科带头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特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参加高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

  4、在其实绩的基础上,优先评先选优。

  八、管理办法

  1、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校办室负责。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

  2、实行动态管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要求连任的,应当重新申报。

  3、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学常规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着重考察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

  4、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推荐评选委员会核实,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证书,并按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1)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2)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者。

  (4)评选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及我校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强化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树立霸州一中教育崭新形象,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提档升位,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开展霸州市第一中学首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每年一次,通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校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公认、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在全校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为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参评对象

  1、一线在编在岗教师;

  2、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事迹或特殊贡献的在编在岗中层干部、工勤人员。

  三、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体现高尚品德。

  (二)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师德高尚,言传身教,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业绩突出。

  (三)关爱学生,工作有热心、有爱心、有耐心,尊重学生人格,教育思想民主,公平对待学生,不歧视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自觉维护学生权益,得到学生的爱戴和家长的好评。

  (四)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诚实守信,廉洁从教,能以自己优秀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没有乱发资料、有偿家教、违规办班、从事第二职业等行为。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现当代教师倾心教育,于平凡、平静、平常之中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风采。

  三、评选程序

  (一)民主推荐(11月13-19日)。各年级根据评选标准,通过事迹演讲、师生评议、民主推荐等形式确定5名参评人选,各工勤校长推荐1名参评人选,在本年级或本部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写“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推荐表,围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等方面,撰写20__字左右的第三人称事迹材料。材料内容要真实可信,结构要层次分明,语言要朴实鲜活,富于感染力。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并交电子版),经年级负责人签字后,于20__年11月19日前,上报至霸州一中首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办公室(党办室)。严禁弄虚作假、抄袭下载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选人员评选资格,并严肃处理。

  (二)初选阶段(11月20-26日)。“最美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基本情况及近年考核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信息不属实、考核不合格记录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参评资格。组织人员对审查合格教师事迹进行初选,评选出“最美教师”候选人若干名。

  (三)宣传阶段(11月27日-12月3日)。“最美教师”评选领导小组联合校报、公众号、校园网记者对候选人逐一进行事迹采访,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综合测评,同时通过校报、公众号、校园网站宣传报道候选人先进事迹,在全校乃至全市教育系统营造学习“最美教师”、争做“最美教师”的浓厚氛围。

  (四)终选阶段(12月4日-10日)。在霸州一中网站、公众号开通“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投票平台进行线上网络投票,评选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线下投票,结合综合测评等环节,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情况确定“最美教师”人选。

  (五)表彰奖励(12月11-15日)。评选活动结束后举行颁奖典礼,对“最美教师”进行表彰,同时授予“最美教师”和其他被提名教师“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并作为“三百教师”或其他评优评先的优先人选,同时在霸州教育网及霸州报等媒体宣传推广。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霸州一中首届“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立强和张忠良同志担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宣传优秀教师高尚品质、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的有效途径,各年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联系年级校长和年级主任、各工勤校长严格按照参评条件确定参评人选,对所推荐人选全面负责。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一中校报、公众号、网站将对“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及“最美教师”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各年级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寻找、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年级处室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最美教师”推荐上报。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有较高知名度和教学教研水平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4%。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的

  ②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③病假超过10天(含10天)事假超过5天的(含5天)的或有旷工行为的(要求每周签到不少于14次且每天不少于1次)

  ④无故不参加校教研活动的和各级、各类的检查中受到批评的

  ⑤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五、评选程序和评比时间

  1、本人申请

  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当年备课笔记本、听课本)一起交评选领导小组

  2、评选办法

  对照评选细则量化打分(权重80%),领导小组综合测评(权重10%),学生评价(权重10%)。

  3、评选时间

  每年的12月份

  4、公示

  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

  六、奖励办法

  1、年度考核时为优秀

  2、县级以上的各类表彰从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

  3、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不少于500元

  4、获得的荣誉作为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1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宣城市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结合xx市教体局《关于评选xx市第五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教人[20xx]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国宁市第X届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专职教师以及教研、电教人员。

  已获得“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国宁市骨干教师”称号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任期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不再参加同层次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

  第X届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不予名额限制,只要符合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均可参评。

  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享受国、省政府特殊津贴者,要求申报“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的,经市教体局推荐,宣城市教体局将直接认定为“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

  第X届国宁市骨干教师评选50名。

  凡申报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必须参加本次国宁市级的初选,方能推荐。

  三、评选条件

  见《国宁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附件1)和《国宁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附件4)

  四、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要遵循坚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参与公平竞争。农村中小学要积极动员和鼓励优秀教师参评,评选要向中小学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评选标准和有关文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学校对确定的推荐人选所有材料上报前要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结果填写在《推荐表》(另发)“学校推荐意见”一栏。

  我局将成立评选和推荐委员会,负责组织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国宁市级的评选和宣城市级推荐工作,评选确定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评选和推荐委员会由教体局局长、分管人事、教研工作副局长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专家组成。评选时,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评委2/3以上赞成为通过。

  五、奖励办法

  经批准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由市教体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更高层次的评选。教体局和各校将广泛宣传并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切实做好各类骨干教师的管理、服务、培训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学校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为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条件,按规定兑现相应的岗位津贴。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2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为了全面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学校骨干教师分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二、评选对象、人数和年限

  1、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已评为区骨干教师的不列入)

  2、比例和人数: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校级学科带头人控制在校骨干教师总数的'15%左右。

  3、年限:一年(从当年9月至次年8月)。一年考核一次,任期满后重新申报、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掌握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10节,学校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5节)。上一学年请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二)申报校级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教师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具有中学一级或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教龄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校学科带头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五条;校教学能手至少应具备二条):

  (1)获得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2)在转变后进生、随班就读学生方面有典型事迹或荣誉。

  (3)参加市、区级或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奖的。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8)所带班级获区级或以上“文明班级”称号,获所带班级在学校各类比赛中获奖。

  (三)申报校级教坛新秀的教师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教龄满一年不足五年,在本校工作满一年。

  2.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转变后进生或培养学生特长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3)能积极承担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各类展示任务。

  (4)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填写《大华中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说明材料,本人近两年内论文、论著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复印件)。

  2、评选设考核领导小组测评(30%)、学生问卷(40%)、教代会师德测评(30%)三个环节。

  3、召开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各荣誉称号的人选。张榜公示三天。

  5、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五、职责和待遇

  (一)职责

  1.校教学能手与教坛新秀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承担本学科的教改示范课任务,每学年至少在学校范围内上一节校内示范课。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教学能手完成)或质量分析报告(教坛新秀完成)1篇。

  5)按要求参加区、市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或相关竞赛。

  6)撰写一份履行工作职责的总结,尤其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2.校学科带头人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开设2节以上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

  4)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或教学反思2篇。

  5)发挥帮带指导作用。任期内至少要带教1名青年教师。

  (二)待遇:

  (1)学校颁发《大华中学骨干教师证书》;

  (2)校学科带头人人均每年3000元津贴;校教学能手人均每年2400元津贴;校教坛新秀人均每年1800元津贴。任期内请假(一个月及以上),请假期间不享受骨干津贴;

  (3)参加进修、评先、晋级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在任期内未满一年,如中途调离本单位则不享受当年其余津贴。

  六、考核与管理

  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通过层层选拔产生。

  2.由校长室、教导处建立骨干教师管理档案,每学期对照工作职责检查履行情况。

  3.建立骨干教师考核制度。骨干教师必须履行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由校长室、教导处组织,由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每学年进行考核。

  七、校骨干教师评选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八、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经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3)任期内调出本区或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

  (4)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6)家长上访,经查情况属实者;

  (7)日常言行和骨干教师不相称,不利于学校和谐发展者。

  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议。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3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第1条 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 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第4条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南海艺术高中骨干教师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 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6条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 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4、近五学年至少有一次高中循环教学。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教师所带班级的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内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

  6、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内教师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科组内的认同度低于60%的,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70%的不能上送)。

  6、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学年每年均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以及教师培训、专题讲座。

  7、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学校能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且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

  (1)近三学年主持学校级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三学年所主持的课题参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奖获学校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3)近三学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区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第一创作人;

  (4)近三学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省级以上核心报刊发表(或获学校级以上教学论文评选一等以上奖励,包括在高考题例评比或高中学生成长个案评比活动中获奖)。

  (5)近三学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学区级一等、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6)近三学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学校一等奖、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等。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与义务

  第11条 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第12条 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

  第13条 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1、骨干教师每年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10节,每年在学校以上范围上示范课不少于4节。

  2、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

  第14条 应公开教学资源。每个单元教学授课前在学校学科资源网上传所有教学设计和所有单元训练题。

  第15条 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要分别承担学校级、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

  第16条 积极协助本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青年骨干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级以上教学评比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二)权利与保障

  第17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第18条 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第19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第20条 学校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积极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第21条 骨干教师任职期间,每月可享受津贴200元(每月领100元,期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领取余下的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第22条 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第23条 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停发其当年的补贴费;学校教务处职员室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任务的骨干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4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近5年必须在教育教学或教研、电教工作岗位,工作量饱满(担任学校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3);

  3、从事所申报专业教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不作要求);

  5、近5年来完成继续教育360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一定的威望。

  4、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

  (3)近五年内,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补课,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乱收费等违反师德规定的。

  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1、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教学标准)精神,能熟练地驾驭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善于创新,熟悉教育教学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教研人员提供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校外教学人员提供1篇电教教案),同时提供3课时的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案)。

  2、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教学整体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运用恰当,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辅助教学,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指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较好地体现课程改革理念,课堂教学效益显着。

  参评者须参加由县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考评课(教研、电教人员也可作教学法演讲),并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3、近5年以来,教育教学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教师】

  (1)在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及格率(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前茅(高中前三分之一名,初中前四分之一名,小学前五分之一名)3次以上(须附经验证的`原始成绩统计表)。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大赛、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团体前三名或个人1人获一等奖,或2人获得二等奖,须附获奖证书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3)获得县市级以上“教坛新星”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不作要求)

  (4)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须附表彰文件和证书。

  (5)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人社部门;市委、政府的综合表彰。须附表彰文件和证书。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5

  为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全面促进师德建设,推进和谐校园建设,选树典型,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评选~xx年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活动。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体任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不受教师资历、学历等条件限制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建立组织(10月16日--10月17日)

  1、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学生会成员

  2、各年级成立由年级主任负责、学生干部参与的“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审小组

  第二阶段:年级初评(10月18日--10月20日)

  各班在学校统一指挥组织下于4月18日早自习全校统一时间对自己心目中喜爱的.老师进行无记名投票,每生限投一票,每票限两人,要在选票中写明喜欢的原因。

  具体组织方案:小涛统一指挥、小平巡视高三、小堂巡视高二、小山巡视高一后楼、小祥巡视高一前楼;高一年级主任及班主任组织高二学生投票,高二年级主任及班主任组织高三学生投票,高三年级主任及班主任组织高一学生投票;各班抽调团支部书记或副班长配合组织工作,高一学生干部配合高二班主任、高二学生干部配合高三班主任、高三学生干部配合高一班主任;投票结束后,在同一地点各年级组织人员对所负责的年级进行计票,根据得票率(计算方法:得票率=所得总票数/所教学生总数×100%)多少确定各年级参加校级公选候选人,得票率相同再看所得总票数。具体名额分配为,高中每年级三名。被确定候选人于20日晚自习前交300字左右个人材料(电子版)至德育处。

  第三阶段:全校公选(10月21日—10月26日)

  学校对各年级候选人进行公示,并通过橱窗张贴等途径公布、宣传候选人基本情况,让全校学生充分了解每一位候选人的事迹。学校择日组织全校学生在同一时间进行公选,按得票总数选举产生三名“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上报,参加县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其余九名教师为校级“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并颁发证书。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6

  按照中共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合区总工会和区教科局联合组织开展的“美丽万全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助力“共创文明城市,共建和谐校园”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我校“美丽万全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实施。

  一、活动主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大力弘扬我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充分展示我校教师的精神风采。

  二、评选标准

  1、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品德高尚,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勇于承担教育教学重任,服从组织安排,成绩显著。

  2、扎根一线,辛勤耕耘,甘于奉献。工作踏实,作风严谨: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师生关系融洽,课堂气氛活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学生的引路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具有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主动学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市、区、校的满分作文网学科交流活动,主动参与教科研改革。

  4、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教师不得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31日前)

  5月29日召开全体教师会,宣读区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教科局[20xx]9号文件。同时制定主题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

  (二)推荐准备阶段(6月1日——6月20日)

  (1)6月5日17:00前学校三个级部(对口、就业、学前)根据评选标准各推选一名候选人,上报学校。

  (2)6月6日——6月11日候选人准备材料:照片一张(工作场景照片,电子版≥3M),推荐理由(电子版且不超过200字)。

  (3)6月12日——6月20日候选人在公众平台展示事迹,全校师生投票选举。

  (三)评选报送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1)6月21日汇总候选人票数,审议确定最终人选。

  (2)6月22日——6月27日对推举出的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

  (3)6月27日——6月29日候选人准备所需材料包括:推荐评审表、工作场景照、推荐人选一览表、评审工作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

  (4)6月30日审核材料,报送区教科局。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7

  学科骨干教师队伍的锻炼和培养,直接关系到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遵循骨干教师的成长规律,面向未来、与时俱进,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实践性和先进性,以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提升我区的教育地位,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培养学科骨干教师的工作。为促使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以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为我区教育强区、教育名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科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对象

  吴中区学科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对象为我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的一线在职教师。

  二、学科骨干教师的条件

  学科骨干教师的条件是:

  1、思想素质好,教育教学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教书育人,无以教谋私的现象;

  2、教学具有一定的特色;

  3、已具备一定的教改经验;

  4、多年来教学效果良好;

  5、具备中小学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在5年以上。

  在推荐工作中,吴中区学科骨干教师推荐候选人选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能起示范带头作用;教学上一专多能;

  2、在片、区级及以上优质课评比中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开过片、区级及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反响较好;

  3、在片、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在区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大市级论文1篇。

  三、学科骨干教师的推荐、考核、命名

  1、每年由我局发文,各学校(单位)推荐上报。推荐候选人时应对照条件优先推荐在学科教学中成绩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推荐时须填写《吴中区学科骨干教师推荐表》。

  2、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被推荐的人员进行审核。

  3、审核结束后,由我局发文命名吴中区学科骨干教师,并发给证书。

  四、学科骨干教师的.经验推广和作用发挥

  1、学科骨干教师命名后,各学科要通过召开教改观摩研讨会或组织其他活动的形式,总结推广骨干教师的教改经验。

  2、学科骨干教师要在新课程教学改革中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每人都要有一个研究课题,至少带一位青年教师,至少每年在吴中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至少每年在片级范围内上一节示范课。

  3、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为学科骨干教师多提供进修、外出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成长。

  4、吴中区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从区级学科骨干教师中推荐产生。

  五、学科骨干教师的再确认

  学科骨干教师不是终身制。对命名的学科骨干教师每五年确认一次。凡已不在学科任教或不在学科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的,不再确认其为学科骨干教师。

  本办法自20xx年4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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