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方案 篇1
一、公司简介:
XX公司是一家具有管道安装工程、消防工程三级资质的企业。原属于国有企业,现转制为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总值近3000万元,下设有4个职能部门,在职人员65人。
二、人员构成
1)办公室14人:
总经理、副总经理各1人
办公室主任1人
职员4人
安全监督员1人:负责车辆安全
值班员1人
材料监督员1人
仓库班班长1人:负责工程施工材料的管理
仓管员3人
2)工程二部5人,采用承包形式
3)财务部,人员编制计入上级单位
4)工程一部
部长、副部长各1人
驾驶员5人
设备管理员2人
项目组4人(组长1人)
预算组3人(组长1人)
安装队30人(4个队各1个组长)
三、考核制度说明
1、考核分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2、部门指标:基本根据部门职责设定考核目标,目标都已经量化,一般有7~12个指标。因为公司的应收账款回笼期不确定,所以没有设置赢利指标和成本指标。
3、每月由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部门进行打分。
4、员工考核由部门主管直接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能力”五项打一个分。
5、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参与考核,部门主管的考核成绩,由总经理及部门主管组成的考核小组共同考核。考核内容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领导能力”等五项内容。
6、与薪酬挂钩办法:
部门主管=浮动奖金标准×(部门评分×60+个人评分×40奖励分)
一般员工=浮动奖金标准×(部门评分×20+个人评分×80奖励分)
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方案 篇2
为提高全局工作效率,全面完成省、市绩效考核指标和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市绩效考核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政府绩效考核考评实施细则》、《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指标意见》以及全市交通工作重点任务确定绩效指标,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以过程管理抓落实,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绩效考评机制。考核评估工作既考显绩,又考潜绩,既考外在成绩,又考主观努力,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激励和督导作用,全面完成省、市指标和局重点工作任务。
二、考评内容
市局对局直属单位及县交通局、区经贸(信)局年度绩效指标内容设置主要包括:承担的省政府绩效考评指标;承担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市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市局主要工作任务。
考评指标类别分为关键业绩指标和重要工作两类。关键业绩指标包括省政府工作指标和市政府工作指标,重要工作指市局重要工作任务中细化分解的经济发展指标、行政管理指标、党群工作指标。
三、考评方式
市局对参评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突出过程管理与查访核验环节,实现绩效考核的全过程管理模式,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与严肃性。
日常跟踪。市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局绩效办)对全局承担的省指标、市指标等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及交通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经常性跟踪、督促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责任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查访核验。市局绩效办组织责任科室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查访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
实行月填报、季调度制度。各单位每月30日前向市局绩效办上报每月绩效考核自评报告,每季末前5日上报季度(半年、全年)绩效考核自检报告。市局绩效办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了解工作进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督导相关单位整改。
综合指标考核。局绩效办组织开展季度、半年和年末综合考评,对各单位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认定和汇总审核,将半年和全年评估报告报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估结果在局内通报。
四、评分办法
市局年度考核单位的绩效考评包括指标考评、综合评价和加减分项三个方面。
指标考评中的赋分标准以指标比重和实际情况设定分值,各单位绩效评估指标赋分标准为1000分,未完成指标任务的,按照《市局绩效评估指标及考核赋分标准》及相应的计分方法进行打分。考评采用完成比例法、数量递减法、否决计分法、基础加减法、综合计分法、累积计分法、直接扣分法等计分方法。
综合评价包括领导评价、承接临时性重要工作评价和群众评议。
对为省、市、局做出突出贡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在指标考评与综合评价的总分基础上,进行直接的加分和减分。(后附综合评价及加减分明细表)
县交通局、区经贸(信)局绩效考核中,市公路、运管部门综合评价400分,其进入所在县、区绩效指标排名第一档得600分,第二档得500分,第三档得400分。
五、结果运用
根据系统内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排名,设定综合优胜单位、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市局对综合优胜单位、优胜单位的局直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市绩效办奖励办法执行。综合优胜奖单位主要领导可直接或优先推荐为市局年度先进个人。全局绩效工作得到市政府年度表彰时,综合优胜奖和优胜奖单位个数将适量增加。
“不达标单位”取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分管局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不达标单位”的主要领导调整工作岗位。
六、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绩效意识,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考评的内容、方法、程度和要求,层层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在完成好市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把省、市绩效考评指标作为硬性任务,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抓实,确保我局在全市绩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绩效考评要亲自抓,负总责。健全工作机构,强化考评机制,周密实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3.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各单位要按时报送考核数据及材料,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对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