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大客车管理方案范文 篇1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春运大客车管理方案范文 篇2
20xx年春运从XX月XX日开始至XX月XX日结束,为期40天。为了满足广大旅客出行需要,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按照各级政府、交通运管、公安部门和公司对春运工作的要求,现将分公司20xx年春运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20xx年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解决好民生、安全、稳定问题,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分公司将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春运指导原则,从安全管理、运力组织、应急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部署,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为强化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任:
值班电话:
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把本单位的春运工作安排好、组织好、协调好、落实好,确保春运工作圆满完成。
要严格春运工作责任制度,将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春运前期,层层签订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全体员工及司乘人员春运工作意识,将春运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要严格春运值班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讯畅通;要强化春运期间旅客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杜绝发生媒体曝光、群众上访等影响企业声誉的事件;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要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形成反应迅速、应对及时、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对应急所需的设施设备,要提前准备完善,确保应急任务的完成。
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司乘人员培训教育,转变服务理念,为广大旅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汽车站要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增设便民设施,增加便民服务,提升服务品牌。
要严格按照市运管处《20xx年晋城市客运场站“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要求》,逐条逐项对照落实,切实抓好春运期间
车站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关键所在,重中之重。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要深入一线,检查落实春运安全工作进展情况,消除安全隐患。要组织对驾驶员、乘务员的春运安全培训、考试,加强营运客运车辆的.技术检验,加强调度运行及汽车站源头管理和运输途中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春运安全检查
春运前期,签订《春运安全生产责任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参加春运人员和车辆进行逐人、逐车摸底排查、检查检验,尤其要对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过期、不符合准驾车型的,不得参加春运。要对驾驶员进行公安系统查询,在20__年度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交通违章记分满6分、交通违章没有处理的、有酒驾记录的驾驶员,不得参加春运。
违反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多次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行为,安全意识差、组织纪律性差的驾驶员,不得参加春运。要组织对全体驾驶员、乘务员进行春运培训、考试。通过排查、考核,和参加春运的驾驶员、乘务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参加春运的车辆必须经交警、运管部门春运临检,技术状况合格,客车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不符合相关技术等级要求的车辆不得参加春运。严格车辆例检制度,切实做好客车维护和日常安全预防工作,确保参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2.加强客车车辆调度运行管理
春运前期,汽车站要对所有进站运营车辆的营运手续进行一次审核,手续不全、档案内容过期失效的要限期补全、更换,确保所有进站运营车辆手续齐全有效,符合行管部门要求。春运期间,汽车站调度要严格执行“四证一牌”车辆报班制度,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车站售票出站检验关、车容车貌卫生整洁关,强化调度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客运车辆运行管理,对违反运行管理规定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加班车、旅游包车,必须手续齐全、检验合格,严禁无路单运行。遇有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汽车站要及时与春运办公室联系,分公司春运办公室要听从公司春运领导办公室统一指挥安排,决定是否发车,同时要做好问事处旅客咨询工作,通过广播、告示等方式及早发布车辆运营信息。
3.加强车站源头安全管理
春运前期,汽车站要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与员工签订《春运工作责任书》,与“三品”检查人员签订《查堵“三品”责任书》,与进站营运车辆签订《车站安全生产责任书》。春运期间,要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和源头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对因汽车站售、检超员票造成车辆超载的,除按法律规定从重处罚、承担分流费用外,还将追加车站站长和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治安防范,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春运前期,分管安全领导全面签订《治安、消防、查堵“三品”责任书》,对水、暖、电、管线、管物的要害部门进行一次“三防”(防火、防盗、防爆)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切实做好治安工作。要组织上路下站,明查暗访,严厉打击盗抢旅客财物、设财诈骗、流氓滋事、车匪路霸等刑事犯罪活动,维护车站和客运车辆的正常经营秩序,为春运保驾护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汽车站要悬挂醒目横幅标语,要发挥危险物品安全检查仪的作用,设立“三品”检查员,严格“三品”检查,各线路各班次驾乘人员要做好途中上车旅客的“三品”检查工作,将“三品”堵在站外车下,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管理,消除行车事故隐患
春运期间,分管安全领导要按照公司安全处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分公司的路检路查工作,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减少超员、超速等违章行为。强化责任意识,确保GPS信息平台和行车记录仪的正常使用,加强GPS平台监控,对重点班线、重点车辆、重点路段实施全程监控,遏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6.加强对春运放假期间车辆封存停放的管理
春节放假期间,所有客车必须在汽车站车场停放,严禁驾驶员或承包经营者擅自开车回家停放。分管安全领导要按照公司《20xx年春运安全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车辆出入场、站记录,加强夜间巡逻,不得擅自在车辆停放期间放车外出,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三、科学组织运输
客运作为春运的主战场,承担着春运的主要任务。随着经济形势总体企稳回升,20xx年春运客流预计将超过往年。春运前期,要深入学校、工厂、煤矿等外来人员多的地方,对春运期间客流流量、流向、流时进行摸底调查,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输方案。要在运力上做好充分准备,科学安排运力,储备应急运力,做到疏运及时,保障有力。
汽车站要根据各班线客流情况,及时调整班次,合理安排。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于旅客高峰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旅客。农村客运班线要随时掌握乡镇旅客在春节前后进城购物、走亲访友的高峰,合理安排运力。汽车站调度要按照操作流程实施派车程序,严格执行“谁派车、谁负责”和“谁运行,谁领取路单”的制度,严禁无故脱班晚点、中途倒客、无路单运行等违纪行为发生,确保班车正班正点运行。
要在已积累异地春运经验的基础上,提前与河南等劳务输出大省相关客运公司联系沟通,积极组织车辆参运,提高经济效益。
各汽车站要采取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车票、发售团体票、开辟绿色通道、上门送票、开通电话订票等措施,积极为广大旅客购票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旅客在客流量高峰期间有票买、有车坐。
四、提高服务质量
所有参加春运的员工,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饱满的热情、赞新的风貌、严谨的态度投入工作,着装整洁、行为规范、工作努力、服务热情,全面塑造客运服务品牌形象。
1.要持续开展春运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2.要加强车辆运营管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杜绝倒、宰、甩、卖旅客等损害广大旅客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形象的事件发生。
汽车站要实行车站领导带班、值班制,加强窗口服务工作,切实为旅客排忧解难,为旅客营造宾至如归的氛围。要保持良好的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保证各种服务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证卫生设备清洁,为旅客提供一流的乘车环境。
全体司乘人员、站务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广大旅客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杜绝司乘人员、站务人员服务态度“冷、横、硬”和粗暴待客现象发生,对因服务质量引起的旅客投诉、媒体曝光,给分公司信誉质量、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从严从重处罚。
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驾乘人员、站务人员要全面掌握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广大旅客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确保甲型H1N1流感不通过本区域蔓延。
2.春节放假前,分公司安全科、车队、汽车站要及早确定所运行的各条客运线路的停、复班计划和节假日期间运行车辆的安排计划,于2月1日前报分公司春运办公室。车队、汽车站要按照分公司春节期间发车安排,及早向旅客公布发车信息,公示问询值班电话,为旅客提供售票、发车信息24小时咨询服务。
3.汽车站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票价。春运前期分公司要对南北两站班线票价进行核查,不得出现违反运价政策的现象。车站要对现行票价进行公示,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各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在班车出站后向旅客收取任何费用。汽车站、经营者要将价格监督电话12358在车站、车厢内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张贴,对私自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经查属实的,除追究当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4.春运期间要全面做好后勤保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解决患病及生活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为一线职工提供服务,使他们消除后顾之忧,一心一意投入到春运工作中去
五、落实值班制度,做好统计总结工作
春运期间,分公司要结合实际工作做好值班安排,及时收集春运信息,接受和处理旅客投诉,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宣传方式,报道安全和优质服务方面的先进典型,及早通报春运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春运气氛,对新闻单位和旅客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及早研究,妥善处理。
春运期间,分公司春运办公室按照《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的内容要求,收集信息资料,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春运结束后,分公司安全科、车队、汽车站要写出书面总结,于3月10日前报公司春运办公室,对优质完成春运任务的,将予于表彰,对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严重影响企业质量信誉单位的责任人,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分公司要求所属安全、车队、汽车站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落实,确保今年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全体职工要坚定信心,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圆满完成今年的春运工作,实现20xx年工作的良好开局。
春运大客车管理方案范文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1.重要客运枢纽,是指除常规客运场站以外,还包括含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综合运输场站.
2.“以上”包含本数及以上,“以下”不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