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整改方案 篇1
根据县《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__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范围
全乡个行政村各级各部门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其中包括乡、村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
二、整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4月22日-4月30日)
1、扶贫公益岗位设置是否符合实际和贫困户脱贫需求。公益岗位设置应体现为村务、村民服务等公益性质,履职内容和时段具有长期性和延续性,非临时性的村务(如临时性的村容整治等)。
2、乡、村公益岗位开发数量是否存在泛福利化,是否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总量控制;县级主管部门开发的公益岗位是否分解落实到位。
3、上岗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选聘工作是否按照岗位设置、贫困户申请、村级评议、乡审核、县备案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示期限10天,是否签订劳务协议、上岗人员信息是否上墙。就业扶贫公益岗安置对象为本辖区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年龄在16-65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劳动力,重点向未脱贫户、已脱贫尚不稳定户倾斜。
4、上岗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出勤有无记录,有无长期不在岗、顶岗、超龄、丧失劳动力和变相发钱现象。
5、公益岗位补贴是否做到村委研究按时申报、公示,统一打卡发放至个人账户。
(二)立即整改(5月1日-5月10日)
1、重新核定扶贫公益岗位设置及岗位数量。全乡保留县级主管部门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282个,乡级不在统一设置公益岗,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规范设置公益岗和公益岗数。
2、重新选聘补充公益岗人员。对因超龄等情况整改清退后现在岗位空岗的,各村要核实缺岗数,报乡政府审核,按选聘程序重新选聘公益岗人员,并签订协议上岗。
3、做好公益岗人员清退善后处理工作,对整改过程中超龄等情况清退的人员,原履职期间按协议发放劳务报酬,发放月份截止20__年4月,同时做好清退人员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清退人员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可纳入村级临时用工库,建议今后村可采取“村级临时用工劳务补助”方式增加其家庭收入,劳务工日薪酬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供给渠道不变,实行统一打卡发放到个人账户。
4、健全公益岗位整改档案。在原公益岗材料中增加“公益岗整改材料”,含村会议记录、报审材料、增加减少人员花名册、整改后人员上岗花名册,其余公益岗档案不变;
5、加强公益岗上岗人员及户上政策宣传,做到岗位职责清、履职时间清、公益岗政策清且政策满意。
6、加强就业扶贫公益岗规范管理,做到上岗人员基本信息卡片上墙,出勤记录每月一份,与村签订一份劳务协议,一份花名册、劳动报酬发放表。
三、其他要求
1、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要彻底杜绝公益岗虚设、泛福利化、变相发钱,人岗不相适应等巡视整改突出问题。一经发现此问题将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乡将加大对公益岗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凡虚设岗位、亲属代替上岗、空挂岗位实际不干活、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变相发钱等情况,必须在5月10日前完全整改到位。
3、整改目标要求是做到六统一,即年龄统一(16-65周岁),岗位开发对象统一(贫困户)、岗位名称统一、申报流程统一(个人申请、村评议公示、乡或主管部门审批、县人社、扶贫备案),建章立制统一,档案管理统一。
问题整改方案 篇2
一、整改内容
针对全镇范围内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而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
二、整改步骤
分二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村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__年6月14日至6月20日)。以村委会为主,对20__年度本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管理工作进行核查,对每个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工作情况进行严密梳理排查,对存在空岗、替岗和不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津贴人群占岗问题进行登记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对不符合要求违规领取公益性岗位津贴的及时停发,并取消其公益性岗位。
第二阶段:规范整改阶段(时间为20__年6月30日至7月5日)。镇规范整改领导小组将对全镇每个村委会逐一进行检查,对未整改到位的村,仍发现有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管理上空岗、替岗现象的,或是发现问题的,没有整改到位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三、成立机构
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专岗)规范整改工作,按照“准、狠、韧”的要求,出重拳,用实招,一个一个整治,一项一项攻坚,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问题整改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赣群组发〔20__〕26号)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第一批活动单位开展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方案的通知》(赣直党字〔20__〕24号)精神,根据中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全面整治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解决局机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查找问题为导向,以有效整改为抓手,以落实责任为保障,专项整治群众办事难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在专项整治期间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明显成效,促进我局机关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用和履职尽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宗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发展升级提供优质的政务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三、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20__年8月下旬至10月底结束。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1、行政审批方面。是否存在审批权限明放暗不放,仍以核准、备案方式“放事不放权”;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擅自设立备案、审查、认定、评审等前置性审查(核)条件;并联审批组织协调不力,相关处室互相推诿等问题。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民族经济发展处、民族社会事业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2、窗口服务方面。是否存在“门难进”,窗口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不落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冷漠、生硬;面向社会的政务、事务等服务事项未明确内设管理机构和专人负责办理;投诉渠道不畅,未公开投诉方式,未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对群众投诉不办理等问题。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民族经济发展处、民族社会事业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3、办事效率方面。是否存在“不求作为”,八项规定颁布以后出现职业疲倦,消极被动,应付式工作;未建立AB岗工作制,以出差、开会等理由不在岗或推迟办理;拖着不办,不得好处不办事;不兑现服务,一次性告知和办结制度等不落实,群众反复跑;办事效率低下,“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4、帮扶基层群众方面。是否存在“连心”小分队未深入基层群众开展活动;未建立服务群众的联系渠道;未落实“七个一”要求(开展一系列政策宣讲、进行一轮“民情家访”、建立一本“连心”台账、办好一批民生实事、调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些“志愿服务”、结交一些基层朋友);联系的基层和群众满意率不高等问题。
牵头单位: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配合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五、工作措施
(一)安排部署(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拟制下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整治工作,明确各处室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在全局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处室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开展行之有效的主题思想政治教育,切实提高其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热情、耐心、细致为群众办事。
(二)自查自纠(9月下旬)
各处室要按照局机关的统一部署和时间安排,负责组织本处室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局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发挥监督实效。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处室要在9月30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至局机关党委。
(三)整改完善(10月底前)
各处室根据自查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在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办事效率、帮扶基层群众等方面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局机关党委将视情组织对各处室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实地体验服务质量、态度和效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处室配合。各处室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2、注重工作实效。各处室要以解决群众办事难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双联”活动、文明创建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自身职能和业务特点,优质快捷便民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3、善于总结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处室要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群众办事难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现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要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各处室于10月25日前向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