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企业调查报告 篇1
背景
中小企业是我国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其数量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竞争之激烈显而易见。企业如何提高管理效率及水平,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已经深入到企业管理中各个层面,它能有效地帮助企业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进而帮助企业成长。同时,作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部分,企业通信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它既是企业内外交流的主要工具,也对企业内部沟通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是针对目前中小企业通信的需求,作简要的分析预测。AMT 此次企业内部通信需求调研主要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包括制造,金融,教育以及汽车行业进行调研。调研对象主要包括:信息部门主管,企业CEO 或董事和一般职员。
企业通信现状
通过此次调研,AMT 预测,20xx 年我国企业通信市场规模将达到28.4 亿元人民币。鉴于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通信市场预计占全国市场规模的90%,达到25.6 亿元人民币。在未来3 年内,国内企业通信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9%。其中,企业IP 通信市场将持续高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3.7%,20xx 年市场规模将增长到29亿元人民币。
针对目前企业通信发展状况,AMT 对企业内部通讯工具的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发现电话或视频会议的使用率达到84%,位居第一位,主要是因为电话和视频会议的即时性,能够随时解决问题,效率高。而邮箱的使用率也非常高,接近80%,作为商业交流的工具,邮箱的使用受到企业的青睐。原因主要包括邮件沟通的便捷,专业性较强以及文件传输和信息保存的平台。作为新一代的通讯工具,即时通讯占到了61%,即时通讯的优势是能够发送即时消息,不是很重要或很紧急的工作沟通可以借助即时通讯来完成。不到5%的企业使用协同办公系统。其成本和与企业匹配程度是很少中小企业选择使用协同办公系统的最主要原因。
对企业对通讯工具的需求,AMT 调查发现:在对通信工具的需求调查中,企业决策层更关心通信的效率及信息安全性;企业IT 部门主管更注重通讯工具的安全、稳定性以及服务商的品牌实力;而企业一般员工则希望通信工具能提高工作效率、更安全、功能更多。总之,能提高工作效率、安全稳定、功能丰富、专业品牌的通信工具,更为中小企业所看重。
通信不畅是否会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或是其他一些间接损失?72%的受访人表示不会由于通信不畅造成损失。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包括:对损失的认识不够。可能没有正视时间流失的成本;例如,处理垃圾邮件的时间就是由于通信不畅造成的时间损失。根据中国互联网反垃圾邮件中心统计,20xx 年,用户平均每天花费大约1.8 分钟处理垃圾邮件,综合其他通信不畅的情况(电话会议语音质量不清晰,网络堵塞等)平均每天用户由于通信不畅的时间流逝大约为10 分钟。按照企业每天工作时间8 小时计算,企业由于通信不畅浪费的时间是工作时间的2%。国家工信部表示,目前中小企业所创造的GDP 为60%左右。可以推算出20xx 年我国中小企业由于通信不畅每天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3 亿元人民币。其次,对效率的要求不高,通信不畅必定会造成效率低下,从而导致间接损失。这从另外一个角度也体现了目前中小企业对于企业通信的作用认识还不够。企业还是不能清楚地了解到通信不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企业信息化建设之企业通信
企业信息化的建设离不开企业通信做基础。企业信息化的内容,可以分为生产作业层、管理执行层、商务协作层和战略决策层四个方面。企业通信在商务协作以及管理执行层的作用都非常重要。
商务协作层主要是建立在企业与外部的联系上,企业通信可增加企业对外宣传途径体现公司专业性,例如运用含有公司标识的企业邮箱可以帮助提升企业形象。同时,高效实用的企业通信系统也将成为企业对外沟通的助力,例如,企业可以通过多方电话会议或即时消息的沟通与外界沟通,而减少了与客户沟通的成本。
而管理执行层面主要是指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管理信息系统,企业通信在这个层面的作用是提高企业内部沟通的效率,协助加强企业管理执行力度。例,企业通信系统可以让管理者,即时掌握企业人员组织变动信息,从而更合理地调配好各部门之间的运作,并打破跨部门沟通的壁垒。为企业高层战略决策的执行打下基础的同时也大大减少企业内部的间接成本。
因此,随着企业跨区域规模的扩张,企业内部高效的通信效率越发重要。企业若能把信息化融入到生产作业层、管理执行层、商务协作层和战略决策层,便可实现企业四化:即管理规范化,管理数字化,数字E 化及管理智能化1。真正做到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把信息化融入到业务流程、组织结构、绩效评估,成为企业内部运作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帮助完成企业使命,促进企业成长。
企业通信的发展
从本次调研的情况来看,企业通信平台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60%以上的企业同时在使用电话或视频会议、邮箱、即时通讯工具,但目前都是分散状态,若能实现平台化控制,必能为企业节约成本,而且帮助企业更快地适应现代企业新的工作方式,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以及工作效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从融合通信系统的功能层面看,通讯平台化工具涵盖数据通信以及语音通信。首先,数据通信必不可少,数据通信包括即时通讯及邮箱。近几年,即时通讯工具的使用呈暴涨的趋势,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 的数据显示,预计20xx 年,领先跨国公司95%的职员将把即时通信软件作为他们实时沟通交流的主要工具。邮箱作为企业对外沟通,文件传输及信息保存的工具,在通讯工具平台化的基础上,必不可少。
其次,随着语音和视频会议系统在企业中受到的青睐,企业对语音视频通信的需求也非常显著。在本次调研中,84%的企业在使用电话或视频会议设备。通话质量,多方会议等功能是目前中小企业对企业通信产品基本要求。同时,中小企业也非常期待具有行业特色的个性化通信功能平台。
综上所述,在未来几年内,中小企业比较倾向安全稳定,能提高工作效率并能满足企业基本的数据语音通信功能的通信集成平台工具。企业在规划好自身发展战略,明晰信息化意义,重视企业通信的建设后,平台化的企业通讯工具将成为推动企业成长和节约企业运营成本的基础。
通信企业调查报告 篇2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网络公司深入贯彻国家关于通信网络建设、服务工作的政策,坚持以新理念促进信息网络建设,切实抓好各项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体制,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目前我县共有无线基站616个(其中:移动公司290个、电信公司75个、联通公司251个),其中4G基站192个(其中:移动公司160个、电信公司3个、联通公司29个),移动用户总计达到26万户(其中:移动公司20万户、电信公司1.2万户、联通公司4.8万户),我县城区和23个乡镇所在地及绝大多数行政村实现了信号全覆盖。宽带网络覆盖了城区和23个乡镇所在地,目前宽带网络用户48186户(其中:移动公司4500户、电信公司3500户、联通公司40186户)。
经过三家通信网络公司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县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满足通信网络业务发展对基础网络资源的需求,网络结构得到优化,网络性能进一步提高,服务全县人民的现代化高速通信网络基本建成。
(二)通信服务能力与水平稳步提高
目前,我县三家通信网络公司共有营业服务网点173个(其中:移动公司53个、电信公司51个、联通公司69个),覆盖我县城区主要街道、23个乡镇所在地及部分人口较多的村庄,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的办卡、缴费、变更业务等服务的便捷实现。三家通信网络公司坚持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放在突出位置,组织开展了“预存话费送手机”(移动公司)、“9分打全国、49元送2G流量”(电信公司)等活动,针对社会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有效规范了服行为,促进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信号覆盖不到位。在有线通信方面: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光纤只是覆盖到城区、乡镇所在地及部分行政村,很多行政村、自然村群众享受不到互联网服务。即便在乡镇所在地,也只有联通公司光纤实现了全覆盖,群众选择性小,网络速度达不到开户标准且稳定性差;在无线通信方面:受基站布局、通信设备老化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偏远农村信号不稳定,存在着许多信号盲区,在所调查的15个乡镇中,有13个行政村和很大一部分自然村群众反映无通信网络信号,信号较弱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就更为普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如丛罗峪镇,在镇政府大院的办公室靠近窗口才有网络信号,工作人员手机只好放在窗台上,给镇政府的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二)网络基础设施未能共建共享。目前这三家公司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基本上各自为政,各做各的规划,各搞各的建设,导致资源难以共享,重复建设现象严重。通信线路布局也无规无序,光纤线缆纵横交错,一些建筑物顶部天线林立,影响美观。特别是在一些商业街道和人口密集的小区表现得尤为突出,楼外管线杂乱无章,楼内箱盒密布排列,既不安全,又不美观,影响居民生活和小区环境。在农村地区通信网络公司的铁塔,经常在同一山头“三足鼎立”。
(三)服务质量不够高。虽然各通信网络运营商都建立了各自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一是一线工作人员很少主动介绍适合客户需求的资费套餐,部分代理门店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更是差强人意。消费者普遍反映有的公司业务售中、售后服务滞后,维护不及时。二是业务告知不完全。宣传营销策划侧重自身的优点,对限制条件和“弱点”避而不谈;消费合同中专业术语过多,让人看不懂;少数销售工作人员解释不全面、不规范,推销资费套餐时存在夸大宣传、片面宣传的现象,经常引起消费者误解,如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有的营业员反复强调手机不要钱,预存款全额返还消费者,却弱化了话费分月返还的模式,结果导致消费者在很短时间内就欠费停机、出现消费纠纷的现象。三是强行加费提速。据调查,有的通信网络公司在宽带网改造升级过程中,取消原有的低资费,强迫用户升级提速,缴纳较高的费用。
(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保护不力,建设施工困难。据调查:近年来,由于部分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出现多起针对通信设施肆意破坏、盗窃行为。如移动公司的电缆,仅招贤镇去年11月到今年4月期间就被盗5700米,严重影响了通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另外在通信实施建设施工过程中,阻工拦工现象较为严重,有的群众提出数倍于补偿标准的赔偿要求,严重影响到了通信实施建设的整体推进速度。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通信网络建设,不断提升网络保障能力。一是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宽带主干网,进一步提高宽带覆盖率,要以网络的升级改造为重点,逐步建成覆盖全县的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的信息网络。同时三家通信公司要结合城区建设,按照安全、美观的原则,对城区街道和居民小区的光纤线缆进行综合整治,及时清除废线,将线路分类固定,提升城市形象。二是三家通信公司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1号)文件精神,要增强服务能力,多措并举,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适时开展宽带免费提速和降价活动,更多让利于民。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移动网基站的建设和改造,切实消除农村移动网信号盲点,要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快光纤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进一步扩大乡镇和行政村、自然村宽带接入网络覆盖范围。
(二)加强统筹协调,科学编制通信网络建设规划。县政府应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建立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搞好通信网络建设规划与其它规划的统筹,及时协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通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通信行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三家通信网络公司应与政府规划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统一的规划体系,实现通信网络建设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的无缝衔接,避免无序竞争。
(三)加强窗口建设,提高一线服务水平。一要建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管理体系。将服务标准进一步具体化、形象化、精细化,切实做到简单的事情规范化、复杂的事情条理化、关键的事情严格化。重点加强对营业厅及服务网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全面提升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二要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减少服务纠纷,形成和谐的通信服务与消费环境。三要强化服务意识。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客户满意为标准,让提供优质服务成为通信企业每一名员工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从而及时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服务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一是县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综合性和专项规划中,同步安排通信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内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应向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切实保障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无故阻碍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漫天要价和蓄意破坏、盗窃通信网络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阻工拦工等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三是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宽带网络设施迁移或毁损的,相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
通信企业调查报告 篇3
今年(20xx年)3月,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城市供水价格全国统一审价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城市供水审价工作作了具体布置,7月又发出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就供水企业改制融资问题提交专题报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区)及36个大中城市(以下简称城市)都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城市供水审价工作,目前已有9个地区提交了关于企业改制的专题报告,有6个地区在审价总体报告中涉及了企业改制的有关情况。我们根据这些报告所反映的情况,结合所掌握的其他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总结和分析,形成如下报告并就下一步改革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城市供水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弊端及近年来的改革努力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供水行业与其他公用事业一样,被看作是公共福利事业,建设所需投资和经营盈亏都由国家全部包揽,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受到国家计划和行政部门的严格控制。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完整,管理比较粗放,缺乏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内在动力和约束机制。而作为关系到人民生活的自来水价格长期以来一直控制在非常低的水平,使大部分企业亏损经营,无法建立起可持续发展能力,更新改造和扩大再生产完全依赖于国家投资。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地城市供水行业也开始进行一些改革的偿试。从政府角度,改革较多着力于改革投融资机制,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关于投融资机制改革有另文论述)。从企业角度,改革主要围绕产权制度和经营模式两方面:
1)产权多元化改革及股份制改造
通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上市等方式引进外资或国内的资本,将国有独资企业改造为包括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仅上市公司)在内的股份制企业,也有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明确承认并量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形成经理层持股及职工个人股。
2)经营模式的改革探索合与分两种思路
合组建企业集团。即在城市或区域范围内以骨干企业为主通过行政手段或企业兼并将原来相互独立的若干个自来水公司组建为自来水集团(有的将排水也并入自来水公司组建供排水一体化的水务集团),目的在于将企业做大做强,以突破地域限制参与更大范围内的竞争。
分厂网分离、引入竞争。即将原有的自来水公司拆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公司及管网公司,目的在于实行厂网分离鼓励形成竞争。
近年各地供水企业的改革尝试所取得的主要成绩或经验有:
1)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企业产权结构,推动了产权多元化,从而推动了政企分离的步伐。
2)通过改革筹集了急需的建设资金,缓解了国家投入不足的问题,促进了城市供水事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1999至20xx三年城市供水行业共吸引非国有资金亿元,其中外资占%。
3)在改制企业中(主要是改制后由外方经营管理的水厂)引进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据统计,由外商管理的水厂吨水完全成本平均为xx元,比国内平均水平的xx元低%,人均日产水量为吨,比国内平均水平的吨高%。
4)对一些新的经营模式作了有益的探索,为供水企业下—步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二、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各地城市供水企业改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各地的审价总结报告和企业改制专题报告都分析了目前供水企业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其中有些具有普遍性,下面就这些普遍现象并结合我们掌握的情况对问题的成因作一分析。
1、改革目标不明确,改革思路不系统,改革环境不配套
从目前来看,各地改革的主要出发点仍集中在解决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而没有把重点放在体制创新与机制转换上。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地方的改革没有对企业现有的问题综合分析和考虑,制定系统的改革目标和方案,有关改革往往是局部的和针对单一问题的,很容易造成各种改革措施互相不配套。由于改革目标不明确、思路不系统,使城市供水企业改革缺乏所需的配套环境,增加了改革的难度。
建议明确城市供水企业(垄断性公用事业)的改革目标为:
1)为用户提供合格、稳定、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2)企业合法自主经营并获取合理利润;
3)政府能够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4)各类社会资本能通过正常渠道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企业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
2、政企不分、以政代企局面仍没有根本改变
虽然部分城市供水企业进行了有关产权多元化、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探索,但总体来说,政府与企业各自的.职能还没有理清,政府以行政命令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主要表现为:政府代替企业决策,强制企业上马项目,强制企业接受由政府与外商谈判的合资、合作、bot协议,强制企业按政府意图包装上市,强制向企业安置人员,强制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免费或优惠用水等,在各地的审价报告中多有提及。
3、价格改革进展较快,企业改革相对滞后,管理粗放等弊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近年来为了改变水价与成本倒挂问题和促进节约用水,各地纷纷出台水价调整政策,调价的幅度和频率不一,有些地区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调价幅度比较大,但城市供水企业的亏损情况非但没有改善反而有扩大的趋势,陷入了亏损——提价——再亏损的怪圈。在本次审价工作中,有多个地区和城市都提到了这一不正常现象。究其原因,也是因为价格改革单独推进,而企业改革相对滞后,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企业内部管理粗放,缺少控制成本、节约费用的内在动力。相反,在国家仍然负担供水企业亏损的情形下,供水企业都有人员扩张、费用扩张的动力(可以得到国家更多的补贴)。各地审价报告中列举的具体表现有:人员及工资失控、设施失修、漏损扩大、公共用水不计量不收费、管理费用失控、非主营业务无偿占用资金、非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在主营业务中列支等。
4、决策过程不透明、不科学
各地企业的改制、合资合作等重大决策过程不公开、不透明,主要决策由地方政府作出,改革的主体——供水企业(或水厂)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只是被动的执行者。决策其他有关各方(如行业协会、专家、公众等)的参与也不够。有数个地区审价报告指出由于有关决策缺少科学预测和专家评估作为基础,最后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5、外部监管不到位
外部监管不到位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决策能得以通过并贯彻实施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体系(权力机关监督、政府监督和司法监督)不健全,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管(公众监督、媒体监督)也因为没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而无法开展。
三、改革基本思路:建立所有权、经营权、监管权相互制约的城市供水管理体制
1、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将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真正落实政企分开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既以企业的所有者身份负责企业经营,又负责公共管理。改革开放后,我国着重强调和推动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在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后,政府实际上扮演了国有企业出资人和公共管理人的双重角色。而这两种角色的性质、权利(力)义务的来源都是不同的。作为出资人,国家在企业内的权利义务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权利和义务,即以出资额(比例)为依据享有相应经济权利和负担相应经济责任,其在企业内的地位与其他出资人是相同的,其权利、义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让渡或放弃的(如出售股权等);而作为公共管理人,其权力来源于国家政权(国家权力机关的授权),其法定的权力和义务都是不可放弃的。政府同时扮演两种角色就会造成公共权力介入企业经营运作,使政企分开不能彻底,企业改革的成效也会打折扣。将所有权与公共管理权相分离,就可以切断公共权力介入企业正常经营的渠道,真正实现政企分开的目标。当然,分离的具体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2、进一步推进供水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含义包括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激励有效。
产权明晰是基础。国家投资企业的低效率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城市供水企业绝大部分是国有独资企业,建议首先解决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可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力,再在适当时机推动产权多元化,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产权多元化可以采取多种模式,如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建设新项目或更新改造时增资扩股等等。改制必须规范化,以免造成新的问题(可参见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专题报告)。
在可以预见的较长时期内,在城市供水企业内国有资本仍将占有绝对控股地位,因而仍需积极推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经营管理层向董事会负责(在地方政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间再设置一道隔离墙)。
3、建立以行政监督为主的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
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后,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主要体现为监督职能,即督促供水企业为公众提供合格的自来水产品和服务,努力降低成本与费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并对监督职责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从而建立起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城市供水管理新体制。
外部监管体系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以及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媒体及公众的监督。其中行政监督既具备法律效力,又具有履行职责的机构与条件,因而在整个监管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承担主要的监督职责。
行政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供水水质服务督察。建设部现正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研究试点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督察体系,建议可以考虑将供水服务方面的要求纳入督察体系,从而建立起供水水质服务督察框架体系。二是价格财务稽察。价格财务稽察的主要目的是审查供水企业成本、费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及自来水定价调价的依据是否充分,根本着眼点是维护公众利益不会因为供水企业管理不善而受到损害。本次审价工作为价格财务稽察作了有益的探索,建议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后形成价格财务稽察的框架体系。
从法律上说,行政监督既是政府的法定权力,又是其法定义务,具有不可放弃性。但具体负责实施行政监督的机构可以是政府机关,也可以是政府授权的机构,其具体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等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四、改革所必需的配套环境
1、法制环境
城市供水企业的改革应依法进行,国家在改革方向明确后,应考虑制定一些法规和政策,对各地的改革加以规范和指导,以减少改革的失误。建议制订《(垄断性)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垄断性)公用产品与服务监管条例》、《(垄断性)公用产品与服务价格审核办法》、《政策性损害补偿办法》等有关法规。
2、投融资环境
要使城市供水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改革投融资体制,使各类社会资本能通过正常渠道参与公用事业建设与经营,企业也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可参见关于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专题报告)
3、政策性损害的利益补偿机制
从改革的更深层次上考虑,政府与城市供水企业的关系还涉及相互间事权如何划分及事权与财权如何对应的问题。城市供水企业成为真正的企业后,应当在政府的监管下合法经营,以获取经营利润为目标,而不能再负担与其企业身份不相符的职能(如被迫接受政府制定的过低的水价、向困难企业和家庭提供免费或优惠水、为城市提供免费的消防绿化用水、为政府决策的没有明确前景的开发区建设新水厂等等)。政府作为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承担着政治责任,如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福利、发展地方经济、照顾弱势群体等,所以政府在特定情况下从全社会需要出发作出损害城市供水企业利益的决策是合法和正当的,问题在于这种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损失(即政策性亏损)不应当由企业来承担,而应当依法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
4、其他外部环境(略)
五、在城市供水企业改革中需注意把握的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供水企业首先是企业,具有所有企业的共性,即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可持续发展
1)自主经营要求政企分开,企业要拥有决策权等经营自主权。政企分开的关键在于国有资产出资人角色与政府公共管理人角色的分离以及城市供水企业的产权多元化进程。
2)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成本费用核算体系和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
3)可持续发展包括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两方面的能力。短期内,城市供水企业最低限度应具备简单再生产能力,即通过自我积累能够承担设备设施的维护、更新;从长远看,为满足经济发展对供水的需求,企业还必须有获取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的正常渠道,政府应当研究建立包括供水在内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制度。
第二,城市供水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人民群众所必需的并且无可替代的产品,具有很强的公益性质和自然垄断特性(这一点区别于生产一般竞争性产品的企业)。城市供水企业的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普遍服务的义务、连续服务的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等)并且在经营中只能获取合理利润。
同样是因为城市供水企业的公益性质和自然垄断特性,使政府必须切实履行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管责任,并且相对于一般竞争性领域,这种监管更为严格。目前有一种倾向,就是说到改革就强调政府放权,强调加强监管似乎不合时宜。实际上,政府在界定职能时应当有进有退。在一般竞争性领域,政府的主要责任是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只要产品保证基本安全和信息披露充分,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选择确定。但在垄断性行业,消费者对产品没有选择权,在产品质量、服务、价格、信息等方面都处于弱势,政府就有责任和义务代表公众利益加强监管。这就是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的法理依据。
城市供水企业在经营上有地域性特点,其产品不适宜于长距离输配(这一点区别于其他公用事业企业如电力工业),因而无法在较大范围内形成有效竞争。城市供水行业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获取经营许可的环节,即各竞争主体凭借其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争取获得城市供水的特许经营权。
第三,要注意严格界定垄断的界限,防止垄断延伸。
政府应加强对城市供水企业的监督,防止城市供水企业利用其在主营业务(自来水产销)上的垄断地位在某些非主营业务(竞争性业务)中谋求竞争优势(如自来水工程建设、设备材料供应、设施设备维修服务等)。建议政府应制定法规明确要求企业将垄断性业务与竞争性业务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将竞争性业务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竞争。在考虑建立政策性损害的利益补偿机制时也应当将竞争性业务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