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排球比赛策划书 篇1
一、竞赛日期
5月30日—6月8日每天下午4:00(星期六、日除外)。
二、承办单位:
体育学院
三、参加单位、分组及人数
本次比赛分学生组和教工组两个组别
1、学生组(正式学籍)
以院、系为单位组队,男、女各1队
2、教工组
以分会为单位组队(体育学院排球专业教师不得参加),男、女各1队。
3、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0人。
四、竞赛办法
第一阶段:男、女分甲、乙、丙、丁四组,进行单循环,决出小组名次(学生组体育学院不参加)
第二阶段:
1、学生组在第一阶段取得各小组第一名的队加上体育学院共5个队采用单循环办法决出前四名(体育学院成绩并列);教工组在第一阶段取得各小组第一名的队采用单循环办法决出前四名;
2、取得各小组其它名次的队采用交叉赛办法;
分组办法:采用先种子队抽签,后非种子队抽签,确定组别。
学生组:
男子组种子队:生命科学学院、政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
女子组种子队: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政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工组:
男子组种子队:外国语学院、机关、地理与资源管理学院、政法学院
女子组种子队:图书馆、后勤实体、外国语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五、决定名次办法
1、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求局值(c值)来决定名次。A(总胜局数)/B(总负局数)=c值(c值高者名次前列)
3、如遇c值仍相等,则用求分值(Z值)来决定名次。
X(总得分)/Y(总负分)=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六、竞赛规则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排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决胜局15分制)
3、弃权一场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七、奖励办法
各组均奖励前六名,发给奖状。
八、裁判员
由体育学院排球教研室教师和排球专选班学生担任。
九、报名时间
1、5月22日前报体育学院办公室,逾期不报,不予编排。
2、5月23日下午4:00在体育学院办公室抽签。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院排球比赛策划书 篇2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我院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展示我院同学们的体育才华;激发广大学生热爱校园、热爱体育和努力成才的热情;增强各班凝聚力,展示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蓬勃朝气和竞技热情;加强同学们春季户外锻炼的意识,增进理学院各班之间的交流,院学生会体育部特策划举办我院男女生混合排球赛。
二、活动对象及形式:
理学院10、11级学生。每班各出一代表队参加比赛。每班各自选拔,每支队伍由6名队员组成,其中男生4名,女生2名(可另外选替补,替补最多6人)。
三、比赛流程:
定于3月18日(周六)下午一点正式开始进行比赛,事先通过抽签分成A、B两小组,采取小组循环赛,取小组前两名参加半决赛,A组第一名对B组第二名,B组第一名对A组第二名,胜者争夺冠亚军,负者争夺季军。抽签结果如下:
A组:A1物理111A2信息101A3信息102
B组:B1信息111B2信息112B3物理101
四、比赛地点:学校排球场。
五、活动奖励:前三名颁奖,以精神奖励为主。
六、活动宣传及总结:由各班体育委员联合宣传委员进行赛前宣传和赛后总结,并以活动成果的形式展示。
七、人员安排:
1、裁判:裁定比赛,公正判罚。
2、工作人员:负责记录比赛队双方的姓名队号,并审查资格,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啦啦队:参赛8个班的同学由各班文艺委员组织为参赛队员加油助威。
八、比赛用品:
排球两个,哨子,记分板。(均由体育部提供)
希望这场在充满阳光的春季中举办的理学院男女生混合排球赛可以使更多排球爱好者走到一起,共同体味合作与拼搏的滋味,一同感受排球的魅力和体育的力量。预祝这次排球赛会是一场充满感动,充满激情、和平友好的体育赛事,希望每支代表队会以最好的风貌向全校展示理学院的风采。
学院排球比赛策划书 篇3
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第二届“巾帼杯”女子排球赛竞赛规程
一、承办单位:中文1033、1034班
协办单位:中文系学生会体育部
参赛单位:中文系非毕业班
三、比赛办法
1、竞赛规则:采用国际排球最想规则(本次不设自由球员)
2、第一阶段:由抽签分两小组进行单循环方法比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3、单循环积分比赛名次的决定方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原则上不允许弃权现象,如果弃权则裁判该队停赛一次)
4、第二阶段采用交叉单淘汰方法比赛。A,B两组分别有前两名出线。A组第一名跟B组第二名,B组第一名跟A组第二名分别进行比赛,胜出的两支队伍争夺第一名,输的两支队伍争夺第三名。
四、比赛细则:
1、由于课程问题,比赛时间不固定,根据各班课程另订(雨天除外)。到时球队要准时到场,无故迟到10分钟者,当作自动弃权处理。
2、网离地面高度为2、24米,各方每个球最多只能击3次(拦网除外),除拦网球员外,其他球员不得连击2次。
3、比赛实行5场3胜制,直接得分,不争发球权。
4、获发球权一方,应在主裁判鸣哨后方可发球,否则发球无效。
5、全队不得触网。
6、若有意触犯,谩骂裁判,情节严重者,自动出场,并不得参加下一场比赛。
五、奖励方法
1、奖励前四名代表队,奖励队伍获得一定的奖励。
2、设精神文明风尚奖两名。(评选小组名单由中文系组织部安排)
3、设“优秀运动员”奖。(由各班评选上送,每个班两名,即每支队伍四名)
六、裁判工作:由裁判协会担任
七、规程解释权:规程解释权为裁判委员、中文系1033、1034班所有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